2018-07-25 15:27 | 浙江新聞客戶端 記者 李華 通訊員 甬關
8月起,寧波海關將正式啟用新版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原報關單、原報檢單將合併為一張新版報關單,錄入項目由原來的229項精簡融合為105項。
根據海關總署2018年第60號和61號公告,本次修改涉及4種單證:進口貨物報關單、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境貨物備案清單和出境貨物備案清單。新版報關單不僅整合了報關報檢申報要素,布局結構也更加優化,版式由豎版改為橫版。此外,紙質單證將全部採用普通列印方式,取消套打,也不再印製空白格式單證。新版報關單啟用後,原報檢單將停止使用。
為規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申報行為,統一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要求,海關總署同步對《報關單填制規範》進行了修訂。對預錄入編號、海關編號、境內收發貨人等欄目的填制要求做了相應調整和修改,新增了境外收發貨人、貨物存放地點、啟運港、入境口岸/離境口岸和自報自繳等5個欄目的填制要求,修改了境內收發貨人、進境關別/出境關別、經停港/指運港和隨附單證及編號等4個欄目的名稱。
下月起,進出口企業只需錄入一張報關單,上傳一套隨附單證,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貨物申報系統或「網際網路+海關」一次申報系統即可辦理通關手續。寧波海關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報關單整合了報關和報檢要素,採用一個界面、一次申報,申報過程更加簡便,有利於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
今年上半年,寧波海關共辦結報關單229.96萬份,同比增長7.8%.寧波海關提醒,進出口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應及時關注報關單填制要求的變化,使用新版報關單申報前,企業需事先完成「單一窗口」標準版用戶註冊、企業資質備案和電子口岸卡申請。
(圖片由通訊員趙悅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