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呆呆 (深圳 編劇)
不久前剛寫完一篇文章吐槽了當下各種莫名其妙的節日,接下來就見識到了又一個「節」:在被稱為「網紅元年」的2016年夏末誕生的「網紅節」。
在網際網路已經發達到連到菜市場買棵青菜都可以通過網絡付款的今天,相信大家對伴隨著網際網路而生的群體——網絡紅人(簡稱網紅)都不會感到陌生。隨著網紅而生的網紅經濟成了新的商業運作模式。
在「網紅元年」還沒有到來的從前,我一直老套地以為,要想在網上紅起來,起碼要有點文藝功底,有點表演能力或者寫作才能,能夠靠某方面的才華和特長來引起網友關注達到「吸粉」的目的。但我很快地發現我的想法太low了,原因是如今成為網紅的門檻很低,只要你有表達的欲望,只要你給自己設置不太高的底線,甚至無底線地配合大眾內容消費觀,再加上一些團隊的推動,想不成為網紅都難。所以,據統計,中國目前的網紅人數已經突破百萬。
據說剛誕生的「網紅節」把網紅經濟推向了一個全新的高潮。大多數的網民都是網紅經濟的消費者,而在此之前,一部分的網紅首先成了網紅經濟的消費者。
眾所周知,女網紅們大多有一張網紅臉。所謂網紅臉,就是有大到不成比例的眼睛,尖到可以撬茶餅的下巴,高聳到雲端的鼻梁,還有大胸、長腿、美瞳、嘟嘟嘴……這些幾乎已經成了女網紅的標配。如果沒有這些標配,那麼到美容院去整就是。於是,網紅們先去美容院消費,整出這些所謂的身體優勢,經紀公司、幕後團隊才好運作,把網紅們炒得更火更紅,才又帶動下一撥的消費者去拉動網紅經濟。
前些天我差點成為了網紅經濟的消費者。起源是我也算得上「追星一族」,只不過我追的「星」是一些我所欣賞和敬重的作家、詩人,常去參加他們的籤售會、讀者見面會,並樂此不疲。但是,在網上我也選擇性地關注了一些網紅,跟著他們每天發布的內容,總可以觸摸到網絡時代大眾的脈搏,才不至於讓自己與無處不在的網際網路脫節。
得知我關注的一位網紅出書了,並且要進行大範圍的籤售活動,由於我平日對此網紅的印象還算不錯,並有打算請他在我準備開拍的電影裡客串幾個鏡頭的想法,便聯繫了籤售活動的主辦方提前到後臺去與他見面。
這一行動之下,才得知知名網紅的排場並不小於影視明星,而被網絡包裝過度的網紅離開網絡之後,長相、言談舉止皆和網絡上的表現相差甚遠,其書中所寫的文字也都有著明顯的東拼西湊的痕跡,一些網紅們團隊運作的「集體的力量」由此可見一斑。然而,追隨網紅而來的粉絲們卻沒來由地瘋狂著,把籤售的場所擠得水洩不通,有的甚至遠道趕來買了一推車的書含淚求籤名,簡直腦殘得「不要不要」的。
我最終與網紅經濟擦肩而過,沒有成為它的消費者。當然,我相信在未來的某一天,我還是難免會成為其中的一員。畢竟,網際網路早已不可避免地成為了我們生活中、工作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網紅年代,我們無法避開網紅經濟,唯有希望網紅經濟裡加入一點「網紅文化」。還是那句老掉牙的話「內容為王」,沒有了內容,你再紅也紅不過猴子的屁股,無論怎麼包裝,最終還是會露出真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