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來說,咱們是不是很容易將19世紀步槍的發展理解成
燧發前裝滑膛——火帽前裝滑膛——火帽前裝線膛——火帽後膛獨子——金屬彈殼獨子——金屬彈殼連珠
至少這種邏輯很符合線性發展的思路,但實際上,連珠步槍的出現和普及挺早,甚至在美國南北內戰時期就已經成為一種軍用制式武器。所以這篇狗子和大家聊聊斯賓塞步槍。
首先斯賓塞是一種槓桿步槍,誕生於1860年。可以肯定的是,它不是第一種槓桿步槍,至少在1837年柯爾特就出過一款槓桿轉輪步槍,1848年,亨特開發的volition槓桿步槍更是可以被稱為美洲大陸上第一支槓桿。
但最早吃螃蟹的人不一定懂如何吃螃蟹,到1860年,斯賓塞和亨利各自開發了相當具有代表性的步槍。前者的管式彈倉置於槍託內,後者彈倉則在槍管下方。但最終亨利步槍成了後來紅遍西部的溫切斯特槓桿的原型,而斯賓塞則慢慢消失。(上為亨利、下為斯賓塞)
不過在南北戰爭期間,斯賓塞更多的被聯邦軍所接受,原因主要是亨利步槍不方便加刺刀...(因為早期管式彈倉的設計問題)
回到正題,斯賓塞可以說是第一款軍正兒八經的軍用連珠步槍。當美國南北戰爭開打時,南北兩軍手裡頭的槍非常雜,但多是類似斯普林菲爾德1861這種前膛火帽米涅步槍。
但這種三分鐘每發的射速加上排隊槍斃的戰法,這讓當時美國內戰打的非常的滑稽。
而斯賓塞的槍託管倉裡頭能塞7發子彈,每次拉開擊錘、槓桿上彈、擊發。射速能達到每分鐘20發,這就當是而言算是個天頂星科技了。
然後有人會問,不是說管式彈倉裝填很慢麼?
沒錯,但是斯賓塞的管倉在槍託裡,他有一種被稱之為Blakeslee的快速裝填管子,看下圖。2b是裝填管盒子,裡頭那10根就是管子,沒根裡頭7發子彈(2a),裝填的時候把斯賓塞的託彈簧管拔出來,插入彈管,倒入子彈,再把託彈簧塞回去。就當是而言還是挺方便的。
其實在南北戰爭剛爆發那會,北軍的戰爭部是拒絕這種武器的,口頭理由是說這玩意射速太快,容易浪費彈藥。但刨根問底的話,更多的是當時他們確實沒有足夠的運力為前線提供足夠的彈藥。因此即便是騎兵拿的也是後膛裝填的單發獨子步槍(斯賓塞推薦給北軍戰爭部的主要是卡賓槍,為騎兵設計)
但在1863年的葛底斯堡戰役中,少量裝備的斯賓塞步槍展現出了優異的火力,再之後的慶功會上,林肯邀請斯賓塞到白宮試射,全場嘉賓都被斯賓塞的火力折服。雖然林肯要求北軍列裝這種步槍,但最終依舊不了了之。不過斯賓塞的名聲已經打出去了,即便是戰爭部不買,各個地方民兵武裝還是自行採購了不少,尤其是在1864年的納什維爾戰役中大放異彩。(美國本身就是個鬆散的聯盟組織,地方武裝的武器採購隨意性很大)
另外,金屬定裝彈也是個革命性突破,它比米涅這種紙包彈好用太多了。
解決了後膛步槍的閉鎖漏氣問題,讓後膛槍也擁有如同前裝槍一樣的初速和射程是其一。
另外金屬定裝彈方便運輸和保存,尤其是在雨雪天氣中,金屬定裝彈不容易啞火。反觀當時的紙包彈或者亞麻彈,遭遇雨水或者渡河之後,裡邊的黑火藥就容易吸潮結塊。而且金屬定裝彈攜帶也更方便。
但話說回來,儘管斯賓塞步槍就當時而言如此優秀,但那個時代並沒為這種步槍配套好相應的戰術。畢竟這種連珠槍適合步兵三三兩兩的分成散兵線互相掩護遞進,然而南北戰爭那會排隊槍斃戰術還是主流。
尚未成型的鐵路網和糟糕的公路系統以及騾馬運輸也尚吃不消給這類連珠步槍足夠的彈藥後勤保障,因此連珠槍在南北戰爭曇花一現。在之後的十幾二十年中,各國依舊是以獨子步槍為主,而連珠步槍得等到1880年代,才在歐洲戰爭中再次嶄露頭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