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芙尼tiff滴油桃心鑰匙項鍊……擁有媲美zp工藝!專櫃這麼一個鑰匙吊墜價格都在五位數以上……快快來我家,幾百塊照樣買得到哦!」「專櫃的價格確實讓很多人望而卻步……幸虧你有我!」這些,都是微商慣用的文字,其中所說的「zp」,意思是「正品」。
微商通過朋友圈公開叫賣假冒產品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注意到,通過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臺、利用私域流量帶貨的微商越來越多,銷售的商品質量良莠不齊。由於缺乏監督,部分微商已堂而皇之地吆喝仿冒產品。比如,專櫃售價上萬元的蒂芙尼項鍊,部分微商報價數百元,且毫不諱言是仿品;同樣上萬元的路易威登套裝,也有微商報價千元,表示是「原單」。
吆喝山寨貨為何能理直氣壯?該管管社交平臺的售假微商了。
「零庫存」讓微商並不了解商品
「朋友圈裡的微商既有全職的,也有兼職的,基本都是『零庫存』經營,並不接觸商品。所以,商品質量究竟如何、是真貨還是假貨,很多微商並不知道。」已經做了4年多微商的邱小姐(化名)現在是某保健品牌的銷售代表,之前也賣過服裝、日用產品等。她解釋說,微商在朋友圈發布的文字、圖片乃至視頻,大多由供貨方提供,並非微商自己撰寫或拍攝。
至於微商的工作,類似在線客服。他們向潛在客戶推銷或介紹有關產品的情況,這些內容也由供貨方提供或培訓。一旦客戶下單,微商將客戶姓名、地址等信息發給供貨方,由供貨方統一發貨。如果出現售後問題,同樣由微商進行回應,聯繫供貨方退換貨,「也不排除部分微商拒不處理售後問題、直接拉黑對方的情況」。
邱小姐表示,大部分微商只會購買部分商品自己消費,所以並不了解全部商品的真實情況;加上微商的供貨渠道比較複雜,這就導致最後消費者拿到的商品什麼樣,微商並不清楚。「一部分商品直接來自生產商,比如我現在做的保健品,就是由生產商直接發貨;一部分由平臺對接品牌和微商,比如愛庫存、餉店等都是平臺,它們將品牌資源提供給微商,再將微商收集的消費需求對接給品牌,由品牌發貨;還有一部分最為複雜,是各種代理團隊,主要提供奢侈品、大牌的『原單』。」
她代理過不同供貨渠道的商品,覺得最後一種問題較多,「微商有自己的群體,會互相介紹供應商。很多供應商是轉了幾層關係介紹來的,所以到底是不是『原單』,真不好說;甚至就算微商知道是仿單,仿的質量如何,也不清楚。」
在某奢侈品企業工作的姚女士則表示,微商銷售的「原單正品」基本可以判斷是假貨:「奢侈品、大牌對代工廠的管理非常嚴格,剩餘材料的數量和處理都要登記回收,怎麼可能有那麼多『原單』?」但她表示,消費者要識別原單和仿單也不容易,因為品牌專櫃並不提供鑑定服務;若請專業機構鑑定,代價不低。所以,「原單正品」的忽悠存在已久。
你會投訴微商嗎?
明知有微商售假,可向這部分微商「開火」的消費者和品牌方都不多。
以微信平臺為例,平臺對個人帳號設有「投訴」功能,用戶若發現微商「存在侵權行為」「發布仿冒品信息」等情況時,可以選擇投訴該帳號,由微信團隊進行查實處理。
微信支持用戶投訴「存在侵權行為」「發布仿冒品信息」等行為的帳號
但很多用戶說,他們對微商發布的假冒信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其中不少微商是自己認識的朋友或半熟人,「人家也是兼職,我不買就不管了」。
品牌方要維權也不容易,因為微商數量眾多,而且都是個人行為,向社交平臺投訴讓品牌覺得「工作量太大」。
微商的行為怎麼管?
那麼,無法約束那些售假的微商了嗎?業內人士表示,並非如此。
首先,可以通過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監控售假信息。淘寶、京東、拼多多等諸多電商都不同程度地經歷過平臺商戶售假帶來的信譽危機。所以眼下這些電商平臺大多採取事先審核、實時監控的方式打假。通過數據模型和人工團隊,監控平臺上的產品和商家,一旦發現可疑產品及可疑商家,都會及時進行幹預。
洋碼頭風控團隊的一名工作人員舉了一個例子:他們通過平臺的大數據監測發現,部分想在平臺上做生意的買手在申請帳號時,上傳了海外駕照證件照片,而這些證件被判定存在極高的偽造可能。因為海外駕照的頭像背景大多為黑白色,這些買手上傳的卻是彩色背景。大數據模型又從其他維度對這些存在風險的買手行為進行分析,發現他們由關聯團隊操控。最終,平臺做出拒絕他們入駐的決定。
業內人士認為,社交平臺同樣可以採取類似的大數據監測,叫停微商售假。大部分微商的行為都有共通之處,包括發布文字、圖片、視頻等信息的習慣等。所以,社交平臺可以利用技術手段,承擔起對平臺上微商發布信息的監測管理責任。
微商發布的營銷信息,有規律可循
其次,監管部門也應關注微商通過社交平臺售假的情況,督促平臺做好管理。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成員邱寶昌最近關注到,部分商業新聞資訊類App中充斥大量假冒偽劣商品廣告,包括正常定價近7萬元的名表,在這些App的廣告連結中標價不到2000元;而且這類App與微商類似,並不明示相關信息為廣告。邱寶昌就此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對明知、應知發布虛假廣告的經營者,可以沒收廣告費並處廣告費違法所得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如果兩年之內又發布幾起虛假廣告,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虛假廣告罪」。
對社交平臺而言,同樣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如果社交平臺明知或者應知微商售假卻沒有採取屏蔽措施,那麼被侵權的品牌方和上當受騙的用戶也可以要求平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