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看到關於獨生子女補貼提高的文章,這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那麼到底相關的情況如何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了解。
據了解,國務院在2018年8月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提出,關於計劃生育方面有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計劃生育少生快富,這三個扶助的保障項目,其中關於獨生子女補助標準確實有所提高,這個通知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目前,大部分地區政策已經落地實施,甚至有的地區擁有獨生子女證可以每人每年領取2400元的補助,當然這不是每個地區都享有,只是部分地區享有。
今天我們看一下寧夏銀川地區關於獨生子女補貼的情況吧。我們都知道,大部分地區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周歲以後是有補貼的,但是寧夏是沒有這個補貼的,寧夏只有一項補貼,那就是給獨生子女父母發放保健費,發放這個保健費的條件也是必須有獨生子女證書,對於沒有辦理,丟失獨生子女證的是可以進行補辦的,並不是每個獨生子女都可以補辦,補辦是要具備一定條件的,補辦必須滿足在1980年6月到2015年12月31號期間出生的孩子,並且一對夫妻只生育並且養育了一個孩子,隨著國家二胎政策的實施,在2016年1月1號之後出生的孩子就不可以再辦理獨生子女證書了。
補辦流程:本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進行初步的登記,由居委會審核通過以後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到戶口所在地縣區政務大廳進行辦理。
目前,在銀川,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自領證起,自子女滿14周歲,每人每月可以領取2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地是不一樣的,分為幾種情況:在企業工作的人員,保健費是由企業發放的,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是由單位發放的,城鎮的無業人員,失業人員,個體經營者,農村居民,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社區居委會登記領取。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