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次跟大家聊一聊電影院裡的觀影感受。有的時候你到電影院想看到奇觀,但遇到的只是奇葩。
在電影院裡吃東西,我們都知道會有很大的味道。結果,你明明想看的是有味道的電影,卻聞到了真實食物的味道。可能前後左右還會有各種情侶,他們用他們非常豐富的方式來虐狗,電影裡有《飲食男女》,咱們身邊也是飲食男女。最可怕的情況是一邊飲食,一邊男女。
那除了這樣的情況,還有什麼其他發現呢?很多網友反應說,他們還見過在電影院裡摸黑剪指甲的。除了這些奇觀之外,其實還有一樣東西,可能咱們都有過經驗。當銀幕上有一段戲非常動人的時候,你旁邊的陌生人,他也感動得不行,眼圈發紅,然後微微哽咽。隨後他手奔兜裡去,他摸出了手絹?不,是摸出了手機。他開始屏攝,他開始瘋狂地拍,覺得太感人了,一定要把它拍下來。而且還有很多非感動的時候,他也會進行這種屏攝行為。為什麼這麼做?我真的特別好奇。
我們細想一下屏攝的行為,就會發現很少有人在看喜劇的時候屏攝,因為你顧不上。在笑的時候你顧不上屏攝,而且喜劇的節奏特別快,畫面拍出來也是糊的。但悲劇作品,在緩緩看著的時候,是非常安靜的。一滴淚滑下來,好,咔嚓,這時候想著要拍了。所以在歡樂中間的時候,顧不上屏攝;當被悲傷壓倒時,不僅心靈打開了,連手機也打開了,這是一個怎樣的強烈本能?人類修改了自己的一部分本能,卻產生了屏攝這件事。我覺得這可能是因為我們特別希望被感動,但感動得不知該如何是好時,有人揪著男朋友的胳膊使勁兒掐,有人就拿出了手機使勁拍,這是一種下意識的記錄行為。說明感動這件事兒對其來說,是真的很重要,這是一種儀式感。這種儀式感,就像有的人失了戀,拿菸頭燙幾個印記一樣。
但其實拍下來之後,你真發到朋友圈裡的時候,那可能就是另外一樣東西了。就像一根菸捲和一個菸頭,它是不一樣的東西,菸頭只會有灰燼感,那個感動的東西不已不復存在了,只剩下一個毫無說服力的照片,它基本都會是醜陋的。然後別人還會因為這張醜陋的照片,而認為那個感動你的瞬間,也是沒什麼勁的。而你在朋友圈裡還發文說這個電影這塊兒感動你,別人恐怕仍感覺沒什麼勁,反而覺得你怎麼這麼容易被感動。
如今我們的骨子裡,可能也越來越覺得自己缺乏描述感。古人說什麼事之後,有詩為證,他能吟一首詩,我們現在叫沒圖你說個毛。那沒圖說個毛怎麼辦?我就拍一張這個照片,因為他沒有其他的描述能力。古人還講畫影圖形,他也做不到,沒法像追擊逃犯一樣畫畫像,所以為了把感動一刻複述下來,就只好拍一張照片。但拍了照片發完朋友圈之後,他自己存在手機裡頭,也不會再看了。
我看到好多好電影,它們最精彩的那一幀劇照海報放在那兒賣的時候,作為明信片,其實都不見得有那麼多人會買。這也很有意思,你再怎麼拍,能比得上那些經典的海報本身和經典的瞬間嗎?你要自己拍的,而不要人家做得最好的,最精緻的,那絕不是因為咱們都不差錢,這跟錢沒關係。後來我想,可能人家就是要蓋戳,要指紋,要親自拍下的那一刻體驗。別人拍得再好,構圖再好,色調再好,跟我沒關係,這是我拍下來的,是有心靈震動的,這是在記錄這個震動。
我記得小時候看三毛的一篇文章,那裡面也是講在某一個海邊,那片海灘,然後在朝陽升起的日出時分,群鳥被驚飛起來,基本覆蓋了整個朝陽,真的很美。 她當時覺得應該拿個相機,這個是可以拍的,不影響任何人,連鳥都不會被影響。但是她正好沒帶相機。她只好就那麼盯著看,直到這一切消失,眼前天空重歸寧靜。後來她說了個詞,叫心靈照相。
但我有無數劣根性,這導致我很多時候還是忍不住要去照相,但心靈照相一直也是我非常重要的事情。有人說我不拍張照片我記不住,我不進行這個屏攝我記不住,但你可以二刷這個電影,你可以隔著15分鐘,就知道會出現那個畫面。那一滴眼淚滾過他的臉頰,你在期待著,心靈也愉快著。
所以說,若心靈不能照相,若心靈不能記錄,若心靈也不能調回放,那你的心靈,就只是一個血液循環器官了。
有人說,反正我看話劇是不要拍照的,那會有閃光點,會影響別人,還是侵權的。但是電影我怎麼拍也不影響,他們都演完了,我不會干擾他們,也不會影響他們的表演。但幹擾到了周圍人,知道這是什麼感覺嗎?好比我在這兒正在品茶,你胳膊肘一撞,我這茶一半是我品,一半是褲子品,全灑了。這就是影響。
我在這兒好似淨在說一些老生常談的各種公德教育,那些犯不著在這寶貴的時間來談。我參加過若干次首映禮,其實一直注意到在快要結束的時候,有好多攝像大哥及片方找的宣傳方就來了,或者是各種平臺、電視臺,管他什麼部門網站全來了,他們扛起機器亮起燈,對準了觀眾開始拍,觀眾還齊刷刷坐這兒,好像臉上還該有點淚光才好。他們記錄這一切的時候,與屏攝無二,幹擾了一個人面對一部電影的情緒。
這個可能比屏攝更噁心,當把鏡頭對準了觀眾席,同時還打著大燈,這已經違背了一些公德常識的東西。但可怕的是,越是從業人員、專業人士,就越覺得有一種豁免權,但其實已經不尊重了這個空間裡的人。
我突然想起了我非常心愛的已故導演——楊德昌。那時候還沒有進入網絡時代,當時是他電影的宣傳期,然後電影放映都要開始了,就出現了一個當時比較重要且知名的報紙攝影記者。那個報社的攝影記者就在那兒「咔咔咔」對著觀眾一頓拍,因為他要回去做報導,那是他的工作。但是楊德昌導演就衝上去,沒有理性地勸說他,直接一腳就踹到了記者身上,就這樣一路罵著把他踹出了觀影廳。回想起來這個畫面,其實還是蠻有意思的。
電影是黑暗中出現的一束白光,你跟著它走,就跟瀕危體驗、死亡體驗差不多。一片黑暗中,你跟著一束白光走,走著走著抬起頭,你看到了這個世界的全新打開方式。或者如果你是再次看一個電影,那就是重新找到了這個世界你最欣賞的打開方式。重溫一部電影或第一次領略一部電影,這個時候如果被幹擾,我覺得還是一個挺要命的事情。
當年有個相聲,就是講兩個酒鬼喝多了,一個酒鬼就拿著個手電筒,在這黑屋裡打開了一個光柱射向天花板,然後跟另外的酒鬼說,你爬上去。另一個酒鬼說我不爬,你以為我傻?聽到這兒都不像酒鬼了,起碼第二個不像。接著那個酒鬼又說:「你以為我傻?我爬一半兒,你一關電筒就我掉下來了!」這個笑話我一直記得,但我想說,有的時候,一個人在看一部電影,在聽一段音樂,在看一個話劇演出的時候,這是他擺脫凡庸生活的罕見嘗試,甚至是一個機緣或一次努力。就像一個酒鬼沿著手電筒沿著燈柱,他要爬上天花板,或者爬向更高的地方。這個時候你的屏攝,你接的電話,你發的語音等等,就會讓他掉下來。所以請照顧好自己的同胞,不要隨便讓他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