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史春波 通訊員 朱敏銳
7月6日下午,紹興柯橋區婦幼保健院新生兒監護病房內,一名出生不足一月的男嬰安靜地熟睡著。不知道姓名,也沒有父母來。兩天前,他被遺棄在了一處垃圾投放點垃圾桶旁(先前報導請點擊裝在紙箱裡的小寶寶,你的爸媽在哪裡?)。
7月6日晚上9點左右,紹興柯巖派出所民警根據網格員提供的線索,在柯巖街道州山村一家工廠內找到了棄嬰的母親。
女子姓韓,安徽籍,1989年出生,面對民警的詢問,韓某矢口否認自己有孩子,隨後其被帶至了派出所。在民警的教育感化下,韓某承認是自己丟棄了男嬰。
據韓某交待,自己是非婚生子,6月24日,她在宿舍內產下了孩子,可覺得自己作為單親母親無力獨自撫養孩子,且擔心被家人責怪。
7月4日晚,她將孩子裝進紙箱扔在了柯巖街道路南居垃圾投放點處。而她單位的同事也被蒙在鼓裡,2個星期前韓某以生病為由請假,一直住在工廠宿舍裡,誰也不知道她竟然在宿舍裡生了孩子並撫養了數日。
我國《刑法》第261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若達到情節惡劣即構成遺棄罪。遺棄罪一經定罪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警方下一步依法將對韓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考慮到韓某尚在哺乳期,警方擬對韓某按規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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