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和境外的萬寶路捲菸產品包裝。上排為中國內地產品煙盒包裝,下排為境外產品。
這是一場特殊的捲菸訴訟案——一名消費者將一家煙店和捲菸品牌萬寶路告上法庭。11月4日上午9點,該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法庭開庭審理。
事由是煙盒的包裝。萬寶路在其他國家(地區)銷售的捲菸,印上了嚇人的圖片,以警示消費者吸菸的風險,如「吸菸可致陽痿」和令人反胃的病變器官。而在中國內地,萬寶路的煙包上卻僅有簡單的文字提示。
在原告看來,這種「內外有別」,是在向中國內地消費者隱瞞商品真實情況,欺騙、歧視內地的消費者。
不過,原告代理律師唐向前在開庭前告訴記者:雖然這是國內「圖形警示上煙包第一案」,但也是一場註定會輸而又必須要打的官司。原告的目的並不在於官司輸贏,而是希望讓更多人關注到「圖形警示上煙包」的重要性。
必輸的官司開庭日的庭審大廳,零星幾人散落在各處等待開庭。南都記者在這裡遇到了一位有些慌亂的女孩。她是被告北京雪河雲絲商貿有限公司的員工。該公司是一家煙店。
她拿出起訴狀給記者看。對於被起訴,她感到很意外,她不認識原告,也搞不懂起訴狀上的起訴事由。在她看來,自己只是給顧客賣了幾包捲菸。
這時,原告李娜的代理律師唐向前走過來告訴這位女孩:不用擔心,這案子你們肯定贏。
庭審前的「詭異」情況其實並不奇怪。本案的核心實際上是另一名被告:菲利普莫裡斯(中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這是捲菸品牌「萬寶路」在中國的分支機構。
訴訟源自李娜不久前購買的幾包捲菸。10月末,李娜在前述煙店購買捲菸後發現,中國內地銷售的萬寶路捲菸煙盒上的警示語和警示圖形與境外有所不同。
南都記者了解到,境內銷售的萬寶路煙盒上,印有「儘早戒菸有益健康,戒菸可減少對健康的危害」、「勸阻青少年吸菸,禁止中小學生吸菸」等提示語。但李娜發現,不少國家和地區銷售的萬寶路在煙盒上印有更為具體的警示語和警示圖形。
例如,在德國等歐盟國家銷售的萬寶路,煙盒上會印有「吸菸能損害精子並限制生殖能力」、「吸菸給您和周圍的人都帶來巨大的傷害」、「抽菸很快就會上癮, 您乾脆開始就別抽」、「吸菸讓您的皮膚變老」等。
在港澳臺銷售的萬寶路,煙盒上也會印有「吸菸可致陽痿」、「二手菸會傷害家人健康」、「吸菸導致胎兒異常及早產」、「吸菸會導致性功能障礙」等警示語。
通常,煙盒上還印有令人生厭的照片,如爛掉的咽喉、發黑的肺部、被煙嗆到的孩子等。
對於這種「區別對待」的情況,李娜在起訴書中寫道,國外和港澳臺萬寶路捲菸煙盒外包裝印有具體危害的文字和圖形,用於告知消費者商品的真實情況,但該公司國內的產品卻故意對原告等中國內地的消費者隱瞞商品的真實情況,欺騙、歧視內地消費者。
李娜認為,被告應當同等對待國內消費者和國外消費者,在中國內地銷售的煙包上同樣以圖形警示的方式告知消費者,包括吸菸的具體危害,可能導致的具體疾病,甚至包括戒菸的途徑等;而不是不同對待,歧視內地的消費者。
開庭前,李娜的代理律師唐向前告訴南都記者,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在於萬寶路捲菸在大多數中國內地以外的國家和地區使用圖形警示明確告知消費者捲菸具體危害,卻不明確告知中國內地消費者,這種行為是否構成歧視。
法律漏洞與煙包之爭但正如唐向前所說,這幾乎是一場必輸的官司。
與許多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是,中國內地的法律法規對煙包上警示標識的規定較為寬鬆。
據了解,中國對於煙包警示的規定主要來自國家菸草專賣局、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2017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捲菸包裝標識的規定》(下稱《規定》)。
其第二條要求,煙包上應印刷「吸菸有害健康 請勿在禁菸場所吸菸」、「儘早戒菸有益健康 戒菸可減少對健康的危害」、「勸阻青少年吸菸 禁止中小學生吸菸」三組警語。
此外,第四條要求,警語應位於捲菸條、盒包裝正面和背面,警語區域所佔面積不應小於其所在面的35%。
從這個角度看,內地銷售的萬寶路捲菸,其提示語的標註方式已經符合目前主管部門確立的規範。案件審理過程中,審判長也引用了前述規定,認為萬寶路在中國內地銷售的捲菸其實是符合有關國家規定,並不存在違法行為。
南都記者注意到,煙包上應當如何標註警示語和圖形,國內早已有多年的紛爭。作為誘發肺癌等多種疾病的關鍵因素,降低吸菸率、減少菸草對公共健康的損害一直是控煙界的努力方向。
將危害警示圖片印上煙包是世界衛生組織大力推薦的控煙措施之一。《中國成人菸草調查報告(2018)》顯示,56.1% 的吸菸者表示看到此類健康警示圖片會考慮戒菸。69.6% 的人支持在煙盒包裝上印製此類健康警示圖片。
2003年通過的《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定,警示標語應是大而明確、醒目和清晰的,宜佔據主要可見部分的50%或以上,但不應少於30%,可採取或包括圖片或象形圖的形式。中國也是該公約的籤署國。
不過,中國在落實菸草警示圖形上煙包方面十分緩慢。2008年召開的國際控煙大會上,中國被與會的200名全球NGO代表授予「髒菸灰缸」獎,這是譴責獲獎者在控煙工作方面拙劣表現的一個獎項,那一年寫給中國的「頒獎詞」是:「寧要漂亮煙盒,不要公民健康」。
在那次大會上,代表中國菸草局的人士辯稱,中國的煙包只能印名山大川,文物古蹟等,印上難看的警示圖片是對中國人民的不尊重,不符合中國的傳統文化。
與此同時,全球範圍內要求煙包上印有警示圖形的國家(地區),已經從2015年的85個上漲到2018年的118個。警示圖形的面積也越來越大,有的國家要求其佔到90%。顯然,警示圖形上煙包已成為一種國際共識。
警示圖形的面積也越來越大,有的國家要求其佔到90%。
2017年出臺前述《規定》時,主管部門的規定依然十分寬鬆,煙包上只要求有警示標語,未要求印刷警示圖形。受制於此,唐向前也向南都記者坦言,萬寶路捲菸的外包裝在法律上並不存在違法行為,但卻與國際標準的捲菸外包裝相去甚遠。
為何區別對待內地菸民?在本案以前,煙包「內外有別」的情況就已受到關注。除了進入國內的外國品牌捲菸,出口國(境)外的國產捲菸也存在這種情況。
以「中華」為例,國內的煙盒上印的是天安門和華表圖案,配以「中華」二字,下方的兩行健康警示語並不顯眼。而在香港地區銷售的產品,煙盒正面是一隻爛腳,在國外銷售的「中華」牌捲菸,印有脖子上的恐怖腫瘤。
不同地區售賣的中華牌捲菸包裝。
這種情況也被控煙界所關注。2016年,就有全國人大代表在全國「兩會」上提出《關於國內捲菸包裝採用大幅圖形警示的建議》。
但在答覆時,國家菸草專賣局辯稱,《公約》未強制要求採用圖片警示。「對圖片警示用『可採取』而不是『應採取』的寫法,亦體現了兼顧各國不同國情、不同立場的原則。」國家菸草專賣局稱。
在回應「捲菸包裝設計內外有別」這一問題時,國家菸草專賣局自稱:所謂健康警示「內外有別」,是由國際貿易規則決定的,不存在不尊重消費者知情權和侵犯消費者健康權益的問題。
另據新京報報導,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副所長何琳也提出建議,中國應同國際接軌,煙害圖形警示上煙包。這也是全國人大代表相互接力,連續第14年提出上述建議。
但國家菸草專賣局依然給出了與2016年相似的答覆:國際貿易通行規則是「進出口產品應符合銷售目的國家的相關法律或規定」,所以出口的捲菸包裝必須遵守相應目的國家的法律規定。這被何琳批評是:避重就輕、不學習先進反而對標落後國家。
北京控煙協會會長張建樞也關注了此次開庭的圖形警示上煙包第一案。在他看來,萬寶路是美國的菸草公司,他們在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是印有警示圖形的,到了中國就雙重標準,取消了警示圖形,這是無視中國消費者的知情權。
「我堅決支持圖形警示上煙包,」他表示,中國圖形警示上煙包在菸草業的幹擾下遲遲沒有實現,落後於許多國家和地區。
「一些利益相關者口口聲聲說圖形警示不符合中國文化,可是卻無視每年有100多萬人因吸菸的相關疾病死亡的事實。」他說。
讓「賣煙」的部門去「控煙」,這或許正是中國控煙之難的根結所在。長期以來,《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小組的組長位置都被國內代表菸草業的上級產業部門佔據。即使2018年作出調整後,國家菸草局依然在該小組名單中。
張建樞強調,為了實現《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把全國15歲以上人口吸菸率降低到20%以下的目標,應該儘快實現警示圖形上煙包。在去年的一場研討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王辰也呼籲,應該在菸草包裝上出現比較大的吸菸危害健康圖示,包括吸菸可以導致口腔癌、吸菸可以導致肺癌等,「這些圖示都應當有」。
中國工程院院士王辰也呼籲,應該在捲菸包裝上印製比較大的吸菸危害健康圖示。
庭審結束後,唐向前告訴南都記者,審判結果會在十天左右公示,幾乎可以確定案子一定會輸。
「打這場官司只是我們的一種訴訟手段,」唐向前說,他們是希望以訴訟的形式,讓更多人關注到圖形警示上煙包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