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料人花3萬元從三亞海螺姑娘創意文化園區購買的2隻玳瑁標本。(三亞新聞網記者沙曉峰攝)
報料人花3萬元從三亞海螺姑娘創意文化園區購買的2隻玳瑁標本。(三亞新聞網記者沙曉峰攝)
三亞海螺姑娘創意文化園區又向遊客出售玳瑁製品了,2隻3萬元。」近日,市民李先生向南海網、三亞新聞網記者報料稱,曾被三亞相關部門立案調查的三亞海螺姑娘景區又向客人銷售玳瑁,令人更吃驚的是,該景點竟然給介紹人30%的高額回扣。8月23日,南海網、三亞新聞網記者從三亞相關部門獲悉,目前報料人已將相關證據提供給三亞工商部門,下一步將對該園區涉嫌售賣野生動物製品及商業賄賂展開調查。
陪客人發現海螺姑娘賣玳瑁 花3萬元買了兩隻
「我隨口這麼一問,結果海螺姑娘的工作人員就直接向客人推銷。」李先生稱,8月13日,他陪客人到位於三亞吉陽區的三亞海螺姑娘創意文化園區遊玩,在參觀玳瑁標本時,該景區人員很賣力介紹玳瑁的功能。於是就隨口問了一句:「玳瑁怎麼賣?」誰知對方當了真,竟找來現場的負責人,指著一隻掛在牆上的玳瑁標本開價72000元。
李先生表示,當時自己覺得一隻玳瑁標本要價7萬多元實在是太貴了,就沒有回應。但是其朋友說,玳瑁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買賣玳瑁及其製品都是非法行為。為了制止其不法行為,14日上午,李先生再次來到海螺姑娘景區,並與該景區銷售人員討價還價,最終花3萬元購買兩隻的玳瑁,向有關部門舉報。當日,該景區人員通過POS機刷卡收費,並替李先生打包裝箱。
8月23日,南海網、三亞新聞網記者在李先生的住處看到了兩隻玳瑁標本,其中一隻大的身長約21釐米,另一隻小的身長約18釐米。記者看到李先生提供了購買玳瑁發票的商品名稱一欄寫著「工藝品」,右下角赫然蓋著「三亞海螺姑娘創意文化園有限公司」的印章。
三亞海螺姑娘今年2月因出售玳瑁製品被立案調查
「這個海螺姑娘景區膽子真大,今年2月因出售玳瑁製品曾被立案調查。」李先生說,當時海南所有的媒體都報導了這一消息。
8月23日,南海網、三亞新聞網記者從三亞市工商部門獲悉,為營造有序的旅遊市場環境,迎接2015年春節黃金周「大考」,從今年2月7日起,三亞市工商、旅遊、公安、消防、國稅、地稅、綜合執法、質監、物價、交通、天涯區和吉陽區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對全市22家購物點進行排查。
在今年2月12日,三亞工商、旅遊、公安、消防、國稅、地稅、綜合執法、質監、物價、交通和吉陽區等部門的執法人員到三亞海螺姑娘旅遊創意文化園區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售賣玳瑁等珍稀水生野生動物製品。因其涉嫌擅自銷售國家水生野生保護動物製品,工商部門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立案調查,對該批玳瑁製品先行登記保存。
而該購物商場表示,立即自行停業整頓。
私家車司機獲高額回扣 景區賣出3萬可拿到9000元回扣
「回扣高達30%,真是驚人。」李先生說,其購買玳瑁後,他通過多種方式向打聽了到海螺姑娘景區的回扣比例。據一位同樣從事帶客去景區購物的司機透露,海螺姑娘景區的回扣高達30%,如李先生花3萬元購買的那兩隻玳瑁,帶著去的私家車司機可以拿到9000元。據其介紹,為了兌現承諾,該景區人員會給司機一個手機號碼,讓其聯繫一名財務人員領取回扣。當日,記者從該財務人員與一位從事該業務的司機通話記錄上獲悉,由於司機是通過三亞一家公司的電子憑證卡購票,回扣也從該公司返還,9000元回扣一分不會少。
記者從李先生提供的相關資料中看到,該司機隨後聯繫了三亞一家公司的一名為「寧峰」的經理,對方稱讚其接了個大單,希望他再接再厲,並告知9月初就可以拿到回扣,因為這家公司與海螺姑娘景區是每月結一次帳。
三亞工商部門將介入調查
李先生說,自購買玳瑁後,他一直不能確定該向哪個部門投訴,連日來,曾先後向三亞旅遊業人士、公安、海洋、旅遊部門諮詢,最後確定此事應由三亞工商部門處理。8月21日,他來到三亞工商局投訴,並將相關證據提交。目前,工商12315已經受理此事,並表示,下一步將派執法人員對海螺姑娘涉嫌售賣野生動物製品及商業賄賂展開調查。
據悉,玳瑁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俗稱「十三鱗」,在中國古代神話裡稱為玄武,是中國四大神獸之一,玳瑁的鱗片花紋晶瑩剔透、高貴典雅,在中國古代有「海金」的美譽,自古以來就被視為祥瑞、幸福之物,代表高貴、神聖,具有很強的避邪涵義。玳瑁在國際珠寶界被公認為和珍珠、琥珀、珊瑚並列的四大有機寶石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的或者地方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相當於實物價值十倍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報料人花3萬元從三亞海螺姑娘創意文化園區購買的2隻玳瑁標本及發票。(三亞新聞網記者沙曉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