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陳姓女子6日寄出一隻包裹,原本隔日就應送到屏東,沒想到包裹流浪了13天,還被當成爆裂物。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中新網12月21日電 臺北市陳姓女子透過「宅急便」寄衣物包裹給屏東黃姓友人,不僅隔天沒送達,還在13天後被扔在距陳家650米處的公寓裡,被住戶當成爆裂物報警。陳女昨天不悅表示「宅配公司到底在送什麼?」
據臺灣《聯合報》報導,為查出包裹應該還給誰,警察只好兼當「宅急便」,打電話問寄件人,陳女以為接到詐騙電話,匆匆掛斷。警方推測寄件人亂寫,收件人應該是正確的,找到屏東黃女,終於讓這個「命運坎坷」的包裹回家。
臺北市警方前天深夜接獲民眾報案,臺北市中華路一棟公寓內的電梯旁有個紙箱,包裝完整,放了很久都沒有人拿取。住戶擔心「會不會是爆裂物啊?」沒人敢觸碰,只好報警,請警方設法將它移置。
警察到場查看,發現紙箱上有「宅急便」的託運單,寄送日期是本月6日,分析過十幾天「不可能爆炸」。
由於這棟公寓電梯廳必須使用感應卡才能進入,警方認為送貨員曾請人籤收,但收件地址在屏東,只好將包裹帶回處理。
警方按照託運單上的數據,打電話給寄件的陳姓女子。但陳女深夜接到自稱「警察」來電,以為是詐騙集團,匆匆應答「不是我」即掛斷電話。
「寄件人不承認是她寄的?」警方推測寄「寄件人」欄位可能胡亂填寫,但收件人應該是正確的,轉打給住在屏東市機場北路的黃姓女子。黃女聽到警方詢問,脫口說「有啊!親戚說有衣服要送我,等了好久呢!」還希望警方幫忙送達。
警察苦笑,這個包裹被亂送,距離真正的收件地點差了355公裡,不僅送錯,還快遞變「慢遞」,真是太烏龍了!
由於收件人企盼這個包裹,警方心想這回要兼當「宅急便」。所幸陳姓女子昨天清晨到警局認領,警方核對她的身分資料後,將包裹送還。
陳女抱怨說,聖誕節即將到來,她一直在教會幫忙,寄出包裹未再確認,親戚可能以為她沒寄,也不好意思催問。她花了160元新臺幣寄包裹,明明要送到屏東,怎麼丟到住家附近,要求宅配業者給個交代。
這家宅配業者的託運條款註明,貨品遺失所產生的損失,業者會賠償新臺幣數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