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被安排抓蒼蠅任務? 昌邑全福元負責人:無此規定,員工自發行為 2013年07月09日 來源:齊魯晚報 【PDF版】
超市員工捉到的蒼蠅。
本報7月8日訊(記者 叢書瑩 楊萬卿)8日,一網友發微博稱,昌邑全福元超市規定每個員工每天必須上交蒼蠅,上廁所時也看到員工在捉蒼蠅。記者調查發現,該超市不少售貨員都有一個裝蒼蠅的方便袋。一些售貨員向記者透露,他們除了要銷售貨物外,每天還要捉20隻蒼蠅,如果數量不夠還會被罰打掃衛生。一位負責人說,他們只是鼓勵售貨員捉蒼蠅,搞好超市衛生,並沒有規定蒼蠅的數量,也沒處罰過銷售員。
7月8日中午,記者走進昌邑市天水路與利民街交叉路口附近的全福元超市,超市裡蒼蠅並不多,只在熟食區和生鮮區偶爾有蒼蠅飛過。當記者走到生鮮區詢問是否有捉蒼蠅的任務時,一位售貨員拿出了一個裝有10隻蒼蠅的塑膠袋。她告訴記者,他們確實有捉蒼蠅的任務,今天已經捉了十隻。因為這裡是生鮮區,所以只能用塑膠袋活捉。上交數量按櫃檯劃分,生鮮組每個櫃檯一天要交20隻。「自從超市裡出現蒼蠅後,我們就被要求捉蒼蠅。抓得多不獎錢,抓不到可能會有懲罰措施,但自己天天能完成任務,從未被罰過。」該售貨員說。
熟食區的一位售貨員也表示,她一天也要捉20隻蒼蠅。不知道誰下的任務,主管怎麼說他們怎麼做。
負責衛生紀律的辦公室胡姓負責人說,辦公室並沒有規定捉蒼蠅的數量,只要求各個區域、各個櫃檯都保持環境衛生。「我們一般主動帶大家保護環境,員工上班有義務保持環境清潔。個數沒有做明確規定,早晨上班蒼蠅多的話就帶員工去打,有時可能會說句『你今天打上二十個蒼蠅吧』,但沒有強制必須打到這個數,也沒有處罰措施。」
另一位張姓負責人表示,應該不會有這種規定,更不應該有處罰措施的存在。胡姓負責人最後說,「這個應該是員工自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