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了很多年的戀愛,忽然覺得兩個人不合適了,想分手怎麼辦?最能讓對方接受的分手理由是什麼?今天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和對方分手的最好方法。
最容易接受的3個分手理由
最容易接受的分手理由有很多,比如:我不想當你人生的絆腳石、請再給我幾年時間,我想一個人好好奮鬥等等。
1. 家人不同意,我不想耽誤你
這種以家人不同意的分手理由,說出來懂的人自然會放棄。戀愛是兩個人的事,但是結婚卻是兩個家庭的事,如果沒有家人的祝福,婚姻是不會幸福的。
2. 你是個好人,我配不上你
這種發好人卡的形式就不用多說什麼了,大家都明白,放低自己,抬高別人,這樣能更好地保護好對方的自尊。
3. 我不想當你的絆腳石
這種的適用於對方要出國留學或者面臨一個艱難的選擇,而你是他考慮的因素之一時。
其實分手的理由有多種多樣,當然並不是每條都適用,要分不同的情況和感情的深度來取捨。
想分手,代表你已經不愛對方了,但是你需要選擇一個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以及合適的理由來表達,不愛他,但也別去傷害他。
怎麼說分手?
1. 千萬不要選擇在你們之間的特殊日,比如,戀愛紀念日,說分手。對於人來說紀念日一般都記憶深刻,分手的時刻亦是如此,在特殊日子裡說分手,這種「雙倍」深刻日後對他來說只會是深深的傷痛。我的一個朋友就特別討厭過生日,因為他的初戀就是在他的生日那天和他說的分手,初戀往往都是難以忘懷的,在生日時被分手這種痛苦可想而自。既然你要離開他了,就請放過他,選一個普普通通的日子,了結此事,淡淡地從他的世界走出去就好。
2. 分手的理由不要太直接,不讓說出一些惡毒的話來傷害對方,委婉一些,讓人容易接受。比如,你太醜,你太矮……這種理由就不要說出來了,很傷感情。這些理由對被分手的人來說本來就是不可抗力的,相貌外表是天生的,誰也改變不了,你這樣的理由說出來只會給對方留下陰影,以後如何有自信去找下一個。做事要留一線,雖然分手後你們不一定會有什麼交集了,但是也請你能給雙方留下一個美好的回憶。
3. 說分手的時,請先給對方一個徵兆,可以是一些事也可以是一些隱含的話,讓對方提前有心理準備,太唐突了那就是晴天霹靂,換做是誰也接受不了,最終只會導致對方死纏爛打。
分手之前你要做好準備,也要給對方一個準備的時間毫無徵兆的分手最是莫名其妙的,最難受的就是前一秒還愛得死去活來,後一秒就毫無徵兆的分手。當我在計劃著我們的未來時,你卻突然告訴我:我們分手吧。沒有理由,沒有徵兆,我們就這樣的結束了,你讓我如何接受呢?
希望有情人都能終成眷屬吧,不會用到這篇怎麼說分手。
今日話題:你聽過最奇葩的分手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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