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跳樓女孩」事件相關案例的第一個實例是宣判。被告人吳某侯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禁止吳某侯某從事刑罰執行後之日起三年內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教育培訓等職業。
甘肅跳樓事件女孩續: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2年父親立案審查上訴甘肅跳樓女孩續: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2年父親將上訴給知情人士。2018年6月20日,某商場8樓甘肅省慶陽市平臺上,19歲的女孩李依依從樓上跳下自殺,2016年,慶陽六中老師吳某侯某曾猥褻她之後,李依依被診斷為抑鬱症和創傷性應激障礙,並四次企圖自殺。李依依父親意味著繼續將被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