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網訊(香城都市報記者 葉子 通訊員 王銀輪)1月2日晚,市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到雙鶴派出所移交警情,稱有市民在鹹寧北高速公路出口附近發現了一隻受傷的奇怪鳥類,因不懂治療,遂送到派出所尋求幫助。
森林公安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該鳥臉似猴臉,鉤喙利爪,體長30公分左右,右邊翅膀受傷。民警立即將該鳥照片發給市野生動物保護站專家諮詢,初步鑑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猴面鷹(學名草鴞)。民警當晚將猴面鷹送到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細心囑託該救護中心認真治療救助。
「鹹寧市人民政府已於2020年9月17日發布《關於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明確禁獵期5年,全市行政區域為禁獵區,所有珍貴、瀕危的陸生野生動物及『三有』動物都禁止獵捕。」鹹寧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刑法》第341條第二款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廣大群眾要積極參與到野生動物保護行動中來。」該民警呼籲,今後若遇到類似情況,市民應及時撥打鹹寧市森林公安局電話0715-8136696進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