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內的極限運動,讓女大學生年輕的生命戛然而止。
日前,24歲女大學生劉某在獲得湖南張家界天門山景區飛行許可後,於天門山進行翼裝飛行,由於飛行航線偏離失蹤。6天後,劉某被找到,遺憾的是,「已無生命體徵」。
「生死狀」背後,誰是承擔責任的主體?小眾極限運動又該如何被景區妥善安放?
「生死狀」並不意味著「傷亡天承擔」
5月18日,張家界天門山景區就「失聯女翼裝飛行員搜救結果」發布通報稱,搜救隊伍在搜尋過程中接到當地村民報告,在天門山玉壺峰北側下方無人區一處密林裡,發現疑似失聯者。搜救隊伍隨即趕赴現場,經現場核實,確定該遺體為此前失聯的女翼裝飛行員,已無生命體徵,失聯者降落傘並未打開。
據了解,劉某在張家界天門山景區參加的翼裝飛行拍攝活動由北京某文化傳媒公司舉辦,並經過了景區批准,還籤署了「生死狀」,即免責協議。
事實上,免責協議在極限運動中並不少見。「在國內,只要和極限運動掛鈎的項目,一般都會籤『生死狀』,會標註一些可能出現的且無法因為工作人員正常工作而避免的危險。」滑翔傘愛好者王浩告訴記者,就連蹦極,好多地方也要求先籤免責協議。
所謂「生死狀」,真的可以生死免責嗎?
「其實,免責協議更大作用在於提醒和警示,讓體驗者在進行極限運動之前清楚地了解到注意事項和潛在危險。」北京外國語大學文創產業研究中心旅遊所所長劉思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能否免責,還要看事故是由於體驗者的主觀原因,還是景區存在的客觀原因造成的,並非免責就真能免去責任。
從法律層面來看,北京至普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師李聖認為,基於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3條明確,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無效。「因此,責任各方並不能持『生死狀』的免責條款主張免責。」李聖說。
殞命極限運動,誰之過
不少遊客和極限運動愛好者因翼裝飛行項目而了解天門山景區。據了解,天門山因其險峻的地勢、獨特的地貌而被視為較為理想的翼裝飛行地。自2011年一位翼裝飛行愛好者成功從天門洞穿過,天門山景區在翼裝飛行運動的世界裡便名聲大振。從2012年開始,翼裝飛行世錦賽每年都在天門山舉辦。
回顧整個事件,不難注意到兩個主體——天門山景區和北京某傳媒文化公司。一個是翼裝飛行項目引進方,另一個則是讓劉某前來配合拍攝的邀請方,二者在劉某翼裝飛行失事中究竟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又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劉某明知翼裝飛行是死亡率極高的極限運動,了解天門山在翼裝飛行的場地裡屬於高難度場地,地形複雜,且在天氣情況受限的情況下仍然決定飛行,所以劉某失事是有其自身原因的。」李聖告訴記者,劉某作為成年人,自己本身也有一定責任。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37條也明確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天門山作為事發景區,草率批准劉某翼裝飛行,導致劉某死亡,也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但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26條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至於北京某文化傳媒公司,在李聖看來,單純就拍攝行為來講,目前並沒有證據顯示拍攝行為成為劉某死亡的參與因素,從這一點看,該公司無責。「如果北京文化傳媒公司作為組織者,存在管理組織上的錯誤,存在造成劉某死亡的因素,則需要承擔責任。」李聖說。
截至記者發稿前,天門山景區並未針對該事故發出後續通報,只稱相關善後正有序進行。
不能因噎廢食
應在保證安全前提下發展
據業內人士介紹,翼裝飛行一般分為有動力和無動力兩種,而劉某此次體驗的是無動力翼裝飛行,需要體驗者從飛機、熱氣球、懸崖絕壁等高處一躍而下,運用肢體動作來掌控滑翔方向,在到達安全極限的高度時打開降落傘平穩著落。
「我們玩極限運動的都知道,這種無動力的翼裝飛行屬於極限運動中的極限,我們都稱之為『勇敢者的遊戲』。」王浩說,不是「大神」級的人物一般都不敢挑戰此類翼裝飛行。
在劉某出事的這段時間裡,網上熱傳翼裝飛行的死亡率高達30%,這個驚人數字不禁讓眾人生疑:既然死亡率如此之高,該項目緣何還能被引進天門山景區?
事實上,據跳傘數據網站BFL統計,從1981年開始,截至2020年1月,低空跳傘和翼裝飛行的死亡人數共為383人。專業的翼裝飛行教練稱,高達30%的死亡率是該運動發展初期時的概率,而隨著運動技術的提升,目前該項目的死亡率不足千分之五。
「劉某的悲劇的確令人痛惜,但此事件為業界敲響的是警鐘,而不是喪鐘。」劉思敏表示,我國特種旅遊發展程度本身不高,所以不能因噎廢食,因為一次偶然事件就否定一個十分有前景的旅遊運動項目。「任何運動和項目本身就不存在絕對的安全。相關部門應當對引進項目的景區進行科學、合理的評估,在保證體驗者安全的前提下發展極限運動項目。」劉思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