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蔣寧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二審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時任華寶興業某基金經理蔣寧犯有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蔣寧的親屬在一審和二審期間短短的103天籌集了1.4756億元,當時這筆金錢只是為了交蔣寧被罰和違法的所有罰金,蔣寧刑期從六年六個月,降低到了五年!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竟然能夠籌到如此之大的數額也是厲害,蔣寧做倉鼠合計盈利1.14億,被罰沒1.14億元,並處罰金1.14億元。蔣寧透露說自己的基金投資信息都給自己的父親蔣謀和丈夫王某玉等等外借他人股票的帳戶操作。
在法院哪裡認為蔣寧犯有利益公開信息的交易罪,當時在押扣案件時八千元違法所得的給予沒收,剩餘其它違法所得的3356萬元繼續追究。蔣寧所為被稱作老鼠倉是因為他基本的套路資金在入股票之前將信息透露給他人,其次還讓別人先買在進入,等到資金上股價的時候再賣出,在被人賣出的時候獲取盈利。
由於情節有些嚴重不光要判刑處理,同時還需要罰款一倍以上餘額和五倍以下的罰金,在此期間蔣寧並不服,也提起了上訴,王某玉供述,他想把家裡的資金通過炒股的方式進行財富增值,因為蔣寧在基金公司做經理,有這個便利條件。通過這些帳戶,他掙了大約一個億。
蔣寧的事件太過於嚴重,青沛資產新增了3個股東,蔣虹是其中之一,此人出資20萬元,出資額在幾個股東中最少,卻是青沛資產的法定代表人,蔣虹仍舊是青沛資產的法定代表人由於是最大的出資人、最終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