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川渝駕駛人注意!
今後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可兩地通辦
再也不用兩地來回跑了!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20〕76號)(以下簡稱方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川渝通辦事項清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31日已全面實現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川渝通辦。
業務辦理範圍
根據方案要求,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的辦事場景為「申請人異地交易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車輛轉入地可為小型非營運二手車交易開具發票並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因此,川渝通辦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的業務辦理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機動車為川渝兩地登記的小型非營運機動車;二是機動車在川渝兩地異地進行二手車交易;三是在我省申請辦理轉移登記的重慶籍機動車,二手車交易發票應為我省機動車轉入地交易市場或經營主體開具。
業務辦理流程
一、對車輛在交易地申請轉入的,由轉入地車管所查驗機動車。
二、轉入地車管所將查驗記錄表、登記證書、行駛證、二手車交易發票原件、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複印件等資料密封后交機動車所有人
三、機動車所有人將密封后的查驗記錄表、登記證書、行駛證、二手車交易發票原件、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複印件等資料連同號牌、人員基本信息(郵寄地址、郵編、電話等)一併郵寄至登記地車管所(川渝兩地車管部門郵寄地址和電話見附件)。
四、登記地車管所收到上述資料後按規定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籤注登記證書、整理車輛檔案後郵寄給機動車所有人;不符合要求的聯繫機動車所有人補齊資料或進行退辦。
五、機動車所有人持車輛檔案到轉入地車管所辦理轉入登記,轉入地車管所收到檔案後審查資料,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轉入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六、對四川籍機動車在重慶辦理轉移登記的,各地車管所應參照上述流程,收到相關資料後及時將車輛檔案郵寄給機動車所有人。
注意事項
一、機動車所有人自行承擔將號牌、行駛證等郵寄至登記地車管所的費用以及登記地車管所郵寄檔案的費用;
二、登記地車管所郵寄檔案的費用可由機動車所有人預先隨同號牌、行駛證等資料一同寄到登記地車管所,也可採取快遞到付的方式;
三、機動車所有人在郵寄號牌、行駛證等資料後,因未取得新號牌或臨時號牌,應遵守相關規定,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
四、機動車所有人收到車輛檔案後應及時到轉入地車管所辦理轉入登記。
來源:廣元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