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各地狗傷人事件頻發
而很多都是緣起於
「遛狗不栓繩」
11月25日,
昆明某小區市民周女士爆料稱,
小區內一男子遛狗不栓繩,
十幾天前差點撞倒家裡老人。
當時已經提醒過,該男子仍舊未栓繩,
再次上前提醒反被推搡辱罵,
隨即周女士錄視頻並報警處理。
警方稱第一次警告,
若男子再犯會沒收其犬只。
事件在微博上發布後,引來網友熱議,有網友評論「養狗不如狗」
也有的網友說「養狗人的形象被敗壞了!」
還有的網友認為「這種人不配當主人!」
一些網友覺得應該直接「沒收並處罰!」
養狗引發糾紛!
上海一在校大學生涉嫌打死鄰居
2018年8月23日深夜,上海青浦一小區內發生悲劇……
一名大學生飼養的狗驚嚇到了另外一名女生,女生父親在與大學生爭執時,遭對方毆打,結果不幸死亡。
許多居民對悲劇的發生唏噓不已,也有些居民認為,養狗應該體現出文明素養,不能肆意妄為影響他人。
昆明遛狗時狗咬傷人引發鄰裡官司!
今年57歲的餘大爹家住昆明某小區,他養了一隻雪橇。而養了一條烈性犬的羅先生和餘大爹是鄰居,也經常下樓遛狗。
餘大爹說,一天晚上9點多,他牽著雪橇到樓下小花園遛彎,小花園在高處,剛走到臺階頂端,羅先生的狗撲上來,兩隻狗撕咬起來,他一腳踩空從臺階上摔下去。
事後,餘大爹被送往醫院,經鑑定,這次摔傷導致餘大爹十級傷殘,傷情為輕傷二級。
昆明:遛狗不拴繩罰500元,不鏟屎罰200元!
2019年9月3日,昆明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總指揮部辦公室、市養犬管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昆明市關於進一步加強養犬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稱昆明已進入犬只嚴管階段。方案對養犬人作出了有關注意事項提醒。
遛狗不清理狗糞 最高罰200元
重點區域內,養犬人攜犬出戶時,必須對犬束犬鏈,並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引,約束好犬只,主動避讓他人;同時,攜帶清潔用具,及時清除犬只排洩物。
其中:個人飼養的犬只在養犬人住所內飼養,單位飼養的烈性犬由專人負責管理,實行圈養或拴養;攜犬外出,為犬只束好犬鏈,並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引,約束好犬只,主動避讓他人;不得攜犬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需徵得駕駛人同意,並為犬只戴好嘴套或者將犬只裝入犬籠;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攜犬外出,攜帶清潔用具,及時清除犬只排洩物。違反此項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逾期不辦電子犬證 沒收犬只
重點區域內的養犬人,應當及時通過「昆明市養犬管理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主動登記犬只相關信息後,按照就近原則到具備犬只疫苗注射資質的動物醫院(診所)注射疫苗,經審核相關資料後辦理養犬登記電子犬證。
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2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其犬只。
重點管理區域禁養烈性犬
在重點管理區域飼養烈性犬的單位及養犬人,應將犬遷移到一般管理區飼養或送交縣(市、區)養犬管理部門。逾期不遷移或送交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對個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其犬只。
來源:都市時報綜合自春城晚報、沸點視頻、看看新聞、一點關注、微博
編輯:胡楠
審核: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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