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日高溫酷暑,烈日炎炎。下午四點多撐著傘到南公園鍛鍊,走在路上,頭頂太陽曬著,腳下地面的熱輻射著,沒走幾步就大汗淋漓。一條白色哈巴狗哼哧哼哧地在前面走著,舌頭搭拉在嘴邊,身上穿了一件紅色小背心,四個狗蹄子上套著小腳套,頭上的狗毛被彩色橡皮筋扎了五個朝天辮。我心想,這狗主人真是超級無聊了,大熱的天,還給狗穿啥衣服,熱不熱呀。狗狗有一身濃密的皮毛,有厚厚的腳掌,哪裡需要穿衣服、套腳套?穿衣服、穿鞋子是我們人類的專利好不好。
到了南公園,特地赤腳走在塑膠跑道上,粗粗顆粒狀的路面,可以刺激腳底的穴位,有利於身體健康。塑膠跑道上突起的顆粒一粒粒扎在腳底,感覺每走一步都那麼地扎心,每次一扭一扭慢慢走時,就會禁不住胡思亂想。人類的腳掌算是進化嗎?明明是嚴重退化好不好,這麼嬌嫩的腳掌,怎麼能適應大自然的野外呢?怎麼能快速奔跑,追趕野獸呢?怎麼能在粗糙的土地上耕作呢?如果按照「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法則,怎麼競爭得過有厚厚腳掌的野獸,應該早早就被淘汰掉才對。然後又會想到那個一直縈繞在我心頭的疑問,人怎麼就把一身濃密的體毛給進化沒了呢?然後又要冷得用樹葉獸皮來抵擋風寒。難道就為了我們現在能穿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嗎?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好久,今天看到這隻哈巴狗後,我給了自己一個比較滿意的答案,哈哈,人類就是為了享有穿衣服穿鞋子的專利權。
言歸正傳,進化論認為「南方古猿來到地面生活並進化成人」,那麼古猿身上濃密的毛髮為什麼都不見了?這些毛對於古猿的陸地生活明顯是有重要意義的,不應該在進化的過程中消失呀?
有一種說法是:因為在遠古時代,人類都是生活在非洲地區,在炎熱地區帶著一身毛髮去捕獵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而且這身毛髮又不能像衣服那樣脫下來,但是不捕獵又會餓死,於是冒著中暑的危險去捕獵,就這樣很多身上長有厚厚毛髮的人類被淘汰了,而毛髮稀少的人類活了下來,而且當時的女性看見體毛少的男人捕的食物更多,因此更願意與他們繁衍後代,就這樣人類後代的體毛越來越少,直到消失,所以說人類淘汰體毛其實也是為了適應環境,為了能夠生存下去,這就是自然選擇和自然進化的結果,也生動的詮釋了「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理念。
這種說法聽起來似乎合情合理,但也存在漏洞,雖然沒有了體毛會使人類在白天保持涼爽,但到了晚上,在必須保持體溫時,沒有體毛就難以保溫了。裸露無毛的皮膚容易被樹枝等刮傷,這對沒有醫療概念的原始人來說,是極易造成感染死亡的。此外,在陽光底下脫光了也並不等於更涼快。無毛的皮膚反而意味著更容易被紫外線所傷,發紅起泡脫皮。而且陸地上運動量大的動物很多,為什麼它們仍然保留著濃密的體毛?生活在冰天雪地的北極的愛斯基摩人,為什麼就沒有再出現返祖現象,讓體毛長回來,抵禦嚴寒?還有就是人類淘汰了體毛,為什麼沒把頭髮和鬍鬚一起淘汰掉呢?這兩種毛髮特別是鬍鬚對人類一點用都沒有,甚至還成為累贅,男人要花很多時間和精力去打理鬍子,否則鬍鬚拉渣地,顯老。
達爾文在《人類的由來與性選擇》裡也說到:「毛的消失對人類來說是不方便的,而且可能是有害的,甚至在炎熱氣候的情況下也是如此,因為人類這樣暴露在太陽的灼熱以及驟然寒冷之中,在多雨的天氣裡更加如此。正如華萊士先生所提出的,所有地方的土人都喜歡用某種輕的覆蓋物把裸露的背部和肩部保護起來。」
就人類的皮膚無毛這個問題,達爾文在《人類的由來與性選擇》中寫了一大段話來論述:「人類和低等動物之間另一個最顯著的差異為人類的皮膚無毛。鯨和海豚(鯨目,Cetacea),儒艮(海牛目, Sirenia)以及河馬都是無毛的,這對它們滑遊於水中可能是有利的;而且這不會散失體內熱量而對它們有害;凡棲息在寒帶的物種,都有一厚層脂肪保護身體,其效用同海豹和水獺的毛皮一樣。象和犀牛幾乎是無毛的;以往曾在極其寒冷地區生活過的某些絕滅種卻被有綿狀毛或茸毛,因此這兩個屬的現存種失去它們的毛被似乎是由於暴露在炎熱之中的緣故。因為印度的象生活於高寒地帶者比生活於低地者被有較多的毛,所以上述好像越發可能了。那麼,我們是否可以這樣推論,人類之所以失去他們的毛是由於原本居住在某一熱帶地方嗎?現今男人主要在胸部和面部保存有毛,無論男人和女人還在四肢同軀幹連接處保存有毛,這就支持了人類在直立以前就失去了毛的這樣一種推論;因為現在毛保存得最多的部位,正是那時保護得最好而不受太陽熱輻射危害的部位。然而,頭頂卻提供了一個奇特的例外,因為無論在任何時候它一定都是最暴露的部分之一,而它卻密被頭髮。可是,人類屬於靈長類,而靈長類的其他目(order)的成員雖然棲息於各式各樣的熱帶地方,卻周身有毛,一般朝上的表面最厚,這一事實同人類通過日光作用而變得無毛的假設恰恰相反。貝爾特(Belt)先生相信,在熱帶地方,無毛對人類是一種利益,這樣可以避免大群的扁蝨(蟎,acari)和其他寄生蟲,這些寄生蟲常常侵擾他,而且不時引起潰爛。但是,這種弊害是否會大到足可以通過自然選擇而導致他身體無毛,尚可懷疑,因為在棲息於熱帶的許多四足動物中,據我所知,沒有一種獲得了解除這種痛苦的手段。」
他還寫到:「我們知道有幾個猴的物種,其面部無毛,另有幾個物種的臀部的大片表面無毛;我們可以穩妥地把這一點歸因於性選擇,因為這等表面不僅顏色鮮明,而且像雄西非山魈和雌恆河猴那樣,某一性別的這種顏色比另一性別的要鮮明得多,特別在繁殖期間尤其如此。巴特利特先生告訴我說,當這等動物逐漸到達成熟時,這等無毛表面在同身體大小的相比下要變得大些。然而,毛的消除似乎並非為了裸的緣故,而是為了可以更加充分地顯示那一塊皮膚的顏色。再者,有許多鳥類,其頭部和頸部的羽毛好像通過性選擇被拔掉了,藉以表現其顏色鮮明的皮膚。」
最後,他得出結論,認為:「沒有人設想皮膚的無毛對人類有任何直接的利益;因此,人類體毛的消失不會是通過自然選擇而實現的。」「在我看來,最可能的觀點是,男人、更確切地說是女人最初失去他們的毛,如我們將要在論『性選擇』中所看到的,是由於裝飾的目的;按照這一信念,人類同所有其他靈長類動物在毛髮方面表現有如此重大差異,就不足為奇了,因為,通過性選擇獲得的性狀在關係密切的類型中,其差異往往達到異常的程度。」「體毛的缺如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第二性徵;因為世界一切地方的婦女都比男子少毛。因此我們可以合理地設想這種性狀乃是通過性選擇獲得的。」
達爾文認為,女人體毛較少,這是性選擇的結果。最初,去毛可能是女性用以討好男性的一種裝飾方式,因連續多代的作用而遺傳下去,而且不只遺傳給了女性後代,也遺傳給了男性後代,這既造成人類比他們的動物祖先體毛少,而且也是人類女人比男人體毛少的原因。
對於以上達爾文用性選擇來解釋人類體毛的消失的說法,我又生出了疑問:女性討好男性的裝飾方式,為什麼要選擇去毛呢?女性完全可以通過讓毛髮形狀更加多樣,顏色更加炫麗來吸引男性。褪毛不就是典型的「要風度不要溫度」嗎?而且在動物界一般都是雄性通過武力鬥爭或魅力的誇耀而贏得雌性,而到人類卻變成是女性討好男性了?男人為什麼沒有像雄性哺乳動物一樣,進化出不同的冠毛、簇毛和鬃毛來吸引討好雌性呢?
《人類的由來與性選擇》中這段話似乎對我的疑問有所解釋:「男人在肉體和精神方面都比女人更加強有力,而且在未開化狀態下男人對女人的束縛遠遠超過任何其他動物的雄者;所以他應該得到選擇的權力,就不足為奇了。各地的婦女都會意識到其美貌的價值,當有辦法的時候,她們比男人更喜歡用所有種類的裝飾物來打扮自己。她們借用雄鳥的羽毛來打扮自己,這是大自然給予雄者的裝飾,以便用來取悅於雌者。」
關於人類體毛消失,除了達爾文提出的性選擇觀點外,人們還提出了很多假設。
比如前面有提到的,為了讓蝨子、臭蟲們無處藏身,不勝其煩的人類於是褪去了所有的毛。這種說法乍看起來很有道理,但今天存在的幾百種穴居的動物,沒有一種採取和人類相同的辦法來解決寄生蟲問題。更何況,褪了毛的人類,與有毛的其他動物相比,遭受皮膚疾病的困擾一點兒也未見減少。寄生蟲是少了,但隨之而來的各種真菌和細菌感染,以及皮膚受傷的機率,卻大大增加了。和一條狗相比,去醫院皮膚科看病的次數一定是人比它多得多。所以說,這種方法是極不合算的。大自然不會單獨讓人類去犯如此愚蠢的錯誤。而且為什麼人類頭部、腋下以及陰部都保留有濃密的毛髮。這對「寄生蟲假說」的支持者來說,是個較難自圓其說的問題。畢竟這些地方才是最容易受到蟲害騷擾的部位。
有人提出,人類是唯一可以自由使用火的動物物種。火的使用直接導致了人類體毛的消失。有了火就可以禦寒,體毛就顯得多餘。經常使用火,體毛肯定會被烤的乾枯、變脆,也肯定會經常被火引著體毛燃燒。因此,濃密的體毛是不適合使用火,體毛越少的基因越容易累積。但是,無體毛者都不可能在寒冷的冬季赤身裸體的外出打獵與採集吧,也不可能把火帶在身上隨身烤著。
還有人認為人類的祖先由於基因突變導致其大腦容量從400多毫升增至1300—1500毫升,導致其腦垂體分泌的激素成份、種類和數量出現巨變,從而造成現代人類身上的毛囊無法長出能夠護體的毛髮。但如果是激素的原因,應該全身毛髮都不再生長了,為什麼頭髮、鬍鬚、腋毛、陰毛、眉毛、睫毛、鼻毛還在呢?
還有一種是「水猿假說」,有少量科學家相信,那些古猿從樹上下來,來到了平坦的棲息地,不是土壤和青草覆蓋的平地,而是水中。在水中,早期人類生活了近幾百萬年,在走上陸地前,進化出自身獨特的特性,這種觀點叫做「水猿理論」。這種理論,是一位因寫「水猿的假說」一書而獲獎的女學者埃萊娜·摩根提出的。摩根指出,大多數早期人類化石在被水覆蓋的地方或史前時代的水邊發現,其中,在最著名的人類化石——被稱為夏娃的露茜的發掘地點旁還發現許多鱷魚蛋和蟹類貝類的化石。摩根還指出,人類與水生哺乳動物之間如海豚、河馬、海象之間有許多生物學上的相似性,一種相似性是皮下脂肪,這種物質可像保溫毯一樣,避免身體的熱量在水下很快散失掉,因為水比空氣還要吸熱快。而大多數陸生哺乳動物,包括我們的最近的親戚「猿」,都沒有這種皮下脂肪層,相反,它們卻擁有一層厚厚的毛髮。人類和水生哺乳動物只有很少或者說根本沒有毛髮。
摩根認為,人類目前也留有許多水中生活的特點:1.鼻孔朝下而不朝上,這樣在潛水時水不會進入鼻腔。2.人體需要碘和2-3脂肪酸,這是大腦發育的重要養分,這些養分在陸地上的食物中是十分罕見的,但是魚和貝類體內卻有很多。3.人類的皮膚由許多皮脂腺所覆蓋,它可以分泌一種油脂液體,叫做皮脂,以使頭髮和皮膚油滑,猿則幾乎沒有這種皮脂腺。
不過,這一理論沒有任何化石證據的支持。而且很多半水生的生物,如海獺等就保留了濃密的皮毛。反對方提出,人類上臂的汗毛是向下的,而下臂的汗毛是向上的,就是說,都指向肘部。這倒和有毛的猴子一樣,下雨的時候,用手抱著腦袋,這樣的毛髮走向,有利於雨水順著肘部流走。
人怎麼就把一身濃密的體毛給進化沒了呢?寫了這麼多,還是沒有一個能完全說服我的說法。你們又是什麼意見呢?
印度動物園內一隻名叫「古魯」的黑猩猩成了同類中的奇葩,因患罕見的斑禿症(Alopecia)毛髮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