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運管處出租辦獲悉:11月15日起,中心城區客運出租汽車將恢復執行標準型轎車收費標準,日間從現在的普通型轎車基本租費6.0元/3公裡調整為標準型轎車基本租費6.8元/3公裡,車公裡租價從1.5元調整為1.7元;夜間當日22時到次日早5時計費為7.6 元/3公裡,車公裡租價1.9元。
按照恢復執行價格,計程車計價器也將進行相應調整,將空駛費、等候費、夜間計費和燃油附加費自動計入計價器顯示,乘客需按計程車計價器顯示金額付費。
據市運管處出租辦負責人透露,2016年,市物價局和市交通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重申我市客運出租汽車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的通知》。按文件規定,普通型轎車是指無空調設備的客運計程車,標準型轎車是指具有空調和音響設備的客運出租汽車。一直以來,我市客運計程車的基價裡程和基本租費都是按照普通型轎車的收費標準進行,而目前我市中心城區的2569臺計程車全部屬於標準型轎車。從2018年11月15起,中心城區的客運出租汽車將按照通知的規定調整收費標準。
同時,為方便計程車駕駛員計價和乘客付費,將對計程車計價器進行統一調整,將空駛費、等候費、夜間計費和燃油附加費自動計入計價器顯示,屆時,乘客只需按計價器顯示金額付費。其中,空駛費規定單程載客在8公裡以內不得向乘客收取空駛費,超過8公裡(單行)部分,可按車公裡租價加收50%的空駛費,對往返租車的乘客,不得收取空駛費。在此,也提醒廣大乘客提前告知駕駛員是否往返。
出租辦提醒廣大乘客:由於城區計程車數量較多,計價器統一調整工作預計將在半個月內完成。在此期間,調整完畢的計程車內將會有提示貼,乘客只需按計價器顯示金額付費即可;尚未調整完畢的計程車,除了計價器顯示金額外,乘客還需另行支付1元燃油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