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愛養寵物的人不少,狗、貓、豬……應有盡有。養寵物沒錯,但不是什麼動物都能養。台州一個95後小夥小吳愛養烏龜,他在家裡養了8隻寵物龜,沒想到因此被判了刑,後悔不已。
小夥養8隻「寵物龜」
3年前,喜歡小動物的小吳參加了上海國際亞寵展銷會。在一個廣東某陸龜養殖基地展示區,他看到很多品種的養殖陸龜,喜歡得很,就主動加了養龜老闆的微信。
此後,小吳時常關注養龜老闆的朋友圈,並花了將近1萬元購買了2隻「蘇卡達」陸龜和1隻「亞達」陸龜。
自從有了這3隻寵物龜後,小吳通過網絡了解到陸龜的日常飼養知識,一直細心照顧,以蔬菜、水果以及龜糧來餵養。他平時會將「寵物龜」們散養在家門口的院子裡,天冷時,則養在溫箱裡。
隨著飼養經驗日益豐富,小吳想再新添幾隻寵物龜,於是在前兩年又陸續網購了3隻「希拉蕊」水龜、1隻「西非」水龜。小吳的好友得知他喜歡養龜,便送了他1隻「希拉蕊」水龜。寵物龜越養越多,一共有8隻。
期間,小吳的朋友提醒他,「你家裡養的那幾隻陸龜是不能買賣的,可能會違法。」
小吳懷著忐忑的心情去網絡搜索發現,自己養的那3隻陸龜的確在禁止買賣龜的名單上。然而,小吳不願忍痛割愛,一直懷著僥倖心理將這些龜養在家中。
養瀕危野生龜犯法被判刑
今年4月,三門公安機關根據線索發現,小吳養的寵物龜疑似瀕危野生動物,涉嫌違法。此事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立即組織警力進行調查。由於小吳養丟了一隻寵物龜,最終警方在小吳家查獲了7隻龜。
經鑑定,小吳養的寵物龜中有3隻陸龜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
「根據法律規定,在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批准、未取得野生動物馴養許可等相關資質的情況下,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已構成犯罪。」三門法院承辦法官鄭有努說,本案中,小吳非法收購他人馴養的陸龜,也屬於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打擊的犯罪行為。但由於案發後,小吳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法院將對其從輕處罰。
近日,小吳因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最終被三門法院判處刑罰十個月,緩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據了解,目前,3隻被查獲的瀕危野生陸龜已被台州市陸生野生動物救護中心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