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禁止遛狗」?要警惕過猶不及

2020-11-16 光明網

作者:陳廣江

11月13日,雲南昭通威信縣公安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發布《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通告稱,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

城市狗患的嚴重性及其治理的迫切性早已無需贅言,相關部門出重拳、下猛藥無可厚非,但要警惕「越嚴越好」的治理邏輯。不顧實際,一味在「嚴」字上做文章,最終可能過猶不及。且不說該規定是好是壞,首先一個問題是:「城區禁止遛狗」的規定如何落實?需要相關部門不分白天黑夜上街監管嗎?管得過來嗎?

出臺一項規定或政策,首先要考慮其可執行性,說一千道一萬,管用才是硬道理。令人遺憾的是,一些地方在治理城市狗患上陷入了怪圈,甚至到了脫離實際、不具備可執行性的程度。2018年10月底,雲南文山市發布《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這份通告不乏亮點,但其中「早上7點至晚上22點禁止遛犬」的規定引發熱議,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嚴遛狗規定」。一刀切地禁止白天遛狗,同樣被輿論質疑不具備可執行性。

近年來,各種地方版本的「最嚴養狗令」層出不窮,但治理效果並不讓人樂觀。治理狗患問題,的確迫在眉睫,城市管理者面臨的壓力也可想而知。但要看到,治理城市狗患也是一個長期、系統的工程,一方面需要出重拳、下猛藥,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另一方面還要著眼於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在遵循事物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循序漸進地開展工作,若急於求成、期待畢其功於一役,往往欲速則不達。

治理狗患首先要正視部分市民的養狗需求,通過制度促使其文明養狗,讓養狗者能做到文明養狗,不影響他人和社會。(陳廣江)

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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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導,11月13日雲南昭通威信縣發布《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明確「市民必須對所養犬只實行栓養或圈養」,「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看罷這則「通告」,網上一片指責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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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區禁止遛狗這件事情合情合理,也因此獲得了大量的贊同。寵物狗本身就是屬於資本主義情調,是資產階級的腐朽生活方式,不符合當代社會主義價值觀!而城區遛狗更是屬於損害公共利益,是把愛狗人士的個人利益,個人癖好,建立在對於他人利益的損害之上。遛狗,是徹頭徹尾的自私心態的體現。本質上是愛狗人士資本主義自由化的腐朽思想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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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13日,雲南省威信縣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狗、禁止遛狗的通告》,旨在提醒、督促市民文明養狗,但是其中第二條「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一次警告,二次罰款,三次捕殺」的內容引起了網友的不適,質疑該規定是否「有法可依」。通讀整個通告,大部分都在倡導文明養狗,從側面可以看出威信縣管理城區環境的決心。
  • 城區禁止遛狗不宜一刀切
    通告明確,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縣城市主管部門將根據《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據春城晚報11月15日)城區禁止遛狗,違反三次予以捕殺,昭通威信縣的遛狗禁令一出,立刻引發了一片喧囂。愛狗人士認為這是簡單粗暴,蠻不講理。而厭狗人士則拍手稱快,認為早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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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級官場職場信息中心 詳情 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 11月13日雲南昭通威信縣發布 《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 具體內容如下
  • 雲南昭通威信縣規定「城區禁止遛狗,違反三次捕殺」,合法嗎?
    【文/觀察者網 周弋博】近日,雲南昭通威信縣發布通告稱,禁止在縣城城區內遛狗,違反一次者警告,違反兩次者罰款,違反三次者將聯繫公安機關捕殺。有人覺得挺好,畢竟惡犬傷人之事頻頻出現,反對者則認為,這種規定過於粗暴,有「一刀切」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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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雲南省昭通市威信縣發布《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明確「市民必須對所養犬只實行栓養或圈養」,「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
  • 城區禁止遛狗,違反3次捕殺?官方回應:會依法依規及時處理
    ▽「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11月13日雲南昭通威信縣發布《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通告明確↓↓「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縣城市主管部門將根據《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
  • 這個地方發布通告:城區禁止遛狗,違反三次捕殺
    11月15日記者獲悉,11月13日昭通威信縣發布《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具體內容如下: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各位市民:為加強威信縣城市規劃區養犬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城市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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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雲南昭通威信縣發布《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規定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縣城市主管部門將根據《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
  • 雲南昭通威信縣規定城區禁止遛狗,違反三次捕殺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獲悉11月13日昭通威信縣發布《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具體內容如下↓↓↓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各位市民:為加強威信縣城市規劃區養犬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城市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倡導市民文明規範養犬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針對當前養犬現狀及存在問題,特作如下通告:
  • 雲南一地發通告:城區禁止遛狗,違反三次捕殺
    11月13日雲南昭通威信縣發布《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具體內容如下↓↓↓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各位市民二、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縣城市主管部門將根據《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三、專門從事犬只經營和服務的機構,應當符合有關動物防疫規定,依法辦理註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