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二中院獲悉,該院受理的以符聰為首的2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於6月10日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是開展掃黑除惡以來,海南省二中院受理的最大一起涉黑案件。
公訴機關起訴的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運輸、販賣毒品罪,窩藏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等15個罪名。此次公開庭審,海南二中院由3名法官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5名檢察官和3名檢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訴,23名辯護人到庭辯護。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至2010年,被告人符聰出資並糾集陳某聞、符某彬、符某斐、符某勇等人,在加來市場一閒置房屋內以「搖魚蝦」等方式開設賭場,經營期間參賭人員達20人次以上,其經濟實力不斷增強,逐步確立了符聰在該組織中的組織、領導地位。
為爭奪臨高美臺恆輝攪拌站供料運輸權,2013年8月,符聰指使陳某宏、陳某河、陳某剛(已死亡)、符某斐,糾集了頭星村和加來鎮近百人持械聚集在臨高美臺恆輝攪拌站,從臨城鎮美梅村人手中奪得了恆輝攪拌站供料運輸權,確立了符聰團夥的非法權威和強勢地位。符聰授意陳某宏、陳某河、陳某取等人,指使組織成員見到美梅村人就打。2013年12月3日17時許,陳某海發現美梅村人在附近的摩託車修理店修車,陳某宏便指使團夥成員蒙面持刀追砍劉某等人,致使劉某重傷二級。
2015年5月,為增強組織經濟實力,符聰出資在臨高縣美臺開設鑫萬達紙箱廠,同年與符某斐等人合夥分別在臨高加來等地設立紙箱營銷中心。2015年至2017年期間,符聰授意符某斐等人通過打砸、威脅、恐嚇等非法手段,強迫各個辣椒收購攤位購買、使用鑫萬達紙箱廠的紙箱,並多次實施打砸瓜菜紙箱運輸車輛,逐步壟斷了該地區的瓜菜紙箱銷售市場,嚴重破壞當地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符聰還操縱選舉,把持基層政權,利用宗族勢力稱霸一方。為了控制臨高縣臨城鎮頭星村委會基層政權組織,符聰指示陳某秀競選村委會主任,指使陳某聞通過宴請村民、贈送香菸等方式賄買村民,糾集成員到各村拉票。為逼迫陳某群退出競選,還威脅、恐嚇陳某群並打砸其房屋,因懾於符聰等人的勢力,陳某群被迫通過廣播向村民宣布退出競選,並違心建議村民選舉陳某秀為村委會主任。2013年7月,換屆選舉投票時,符聰帶領馬仔到投票點非法「監督」村民投票,迫使部分村民違心投票。陳某秀如願當選頭星村委會主任後,積極配合符聰長期把持頭星村委會、壟斷土地資源、強攬工程項目、違規分配集體資產。
該組織人數眾多,骨幹成員主要由符聰宗族勢力組成,層級分明。符聰系組織、領導者;陳某聞、陳某宏、陳某河、符某彬、符某勇等人直接聽命於符聰,系組織骨幹成員;陳某取、陳某寶、陳某盈、陳某海、陳某時、王某忠、符某環、陳某慨、陳某合、符某明、陳某、蘇某寧、陳某秀、陳某行等人接受組織的領導和管理,多次積極參與組織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或在組織中起重要作用,系積極參加者;陳某偉、秦某辰、羅某運、卜某禹等人參與組織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系一般參加者。
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利1000餘萬元,用於維持組織的運行和發展,具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其中,開設鑫萬達紙箱廠,以非法手段壟斷紙箱銷售,獲利600餘萬元;在臨高祿到村開設砂場,非法採礦,獲利410餘萬元;通過控制臨高美臺恆輝攪拌站的供料運輸權,獲利16餘萬元。另外,符聰還通過符某勇、陳某聞等人販賣毒品,謀取非法利益。
該團夥形成以來,在臨高縣加來、美臺地區持槍、鋼管、砍刀等兇器,先後實施故意傷害、搶劫、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佔地、非法採礦等各類違法犯罪,犯罪事實多達38起,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的嚴重後果,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經濟發展、社會生活秩序,使該區域內群眾安全感下降,危害後果嚴重。
該案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社會關注度高,為了擴大案件的震懾、宣傳效果,加強警示教育,增強青少年的法律意識,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要求,海南二中院邀請儋州市第一中學師生代表共120餘人到場旁聽。由於該案涉案人員較多、案情複雜,庭審時間預計將持續6—9天。
/庭審直播
海南二中院公開庭審符聰等28人涉黑犯罪案件直播網址,歡迎收看(複製連結到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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