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穿山甲主犯獲刑11年!湖南省高院公布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2020-12-05 瀟湘晨報

6月5日是第47個聯合國世界環境日,今年的主題為「關愛自然,刻不容緩」。昨日,湖南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湖南各級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狀況,並發布14起典型案例。

在這些案例中,涉及野生動物保護的案例有4起。

收購、出售穿山甲,多人獲刑

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全某蘭、周某財先後多次非法收購穿山甲35隻,出售給被告人李某瓊、林某甲等人共31隻穿山甲,違法所得19.09萬元。被告人李某瓊將從全某蘭、周某財處購得的穿山甲出售給被告人陳某林等人共6隻,違法所得4.60萬元。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華某福幫全某蘭、周某財非法運輸穿山甲9次共9隻,得運費3700餘元。

石門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全某蘭等6人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穿山甲,已構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全某蘭、周某財、李某瓊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六個月、三年,並處罰金。以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華某福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某甲、陳某林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二年,施以緩刑,並處罰金。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本案系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穿山甲是我國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也是世界瀕危物種之一。本案判決通過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充分發揮刑罰的懲治和教育功能,引導社會公眾樹立自覺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意識,共同守護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地球家園。

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獲刑

今年3月,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丁某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一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6月28日,被告人丁某以其妻子的名義註冊成立「湖南艾尼茉茉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後,丁某租賃長沙市萬家麗國際購物廣場六樓A02商鋪,用於經營「兔小狐室內動物主題科普館」。為了充實館內展演動物的種類和數量以便吸引客戶前來觀看,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間,丁某共計三次向他人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第一次是2018年7月通過微信支付以6000元的價格收購1隻「綠鬣蜥」,後該蜥蜴因飼養不當死亡,被丁某安排員工丟棄。第二次是2018年9月以4500元的價格購得1隻「泰伽巨蜥」;第三次是2019年3月以24000元的價格購得1隻「黑喉巨蜥」。後面兩隻購買的蜥蜴都是由丁某放置在「兔小狐室內動物主題科普館」內爬行館對外展示。2019年9月11日,丁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將其非法收購的「泰伽巨蜥」和「黑喉巨蜥」上交,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扣押。經鑑定,該兩隻蜥蜴均已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其中「黑喉巨蜥」動物物種為蜥蜴目、巨蜥科、巨蜥屬、黑喉巨蜥;「泰伽巨蜥」動物物種為蜥蜴目、美洲蜥蜴科、雙領蜥屬、北部黑斑雙領蜥。

被告人丁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實及所舉證據均無異議,並表示認罪認罰。

經審理,芙蓉區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丁某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2萬元;扣押的兩隻蜥蜴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去年全省2555人因破壞環境被判處

本報長沙訊 2019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一、二審各類環境資源案件2985件。

湖南法院嚴厲打擊汙染環境破壞資源違法犯罪行為,2019年以來,審結各類一、二審環境資源刑事案件1504件,判處2555人。充分發揮民事審判職能,將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作為重要裁判因素予以考量,審結各類一、二審環境資源民事案件788件。同時,湖南法院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履行環境資源保護源頭治理和全程治理具體行政行為,審結各類環境資源行政案件693件。把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作為環境資源審判的一項重要任務,2019年以來共審結各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18件。

立足湖南「三山四水兩湖」生態環境地理實際,湖南法院不斷健全完善專門化審判體系。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建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庭)15個,環境資源合議庭21個,形成長沙、嶽陽等多個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和湘江、洞庭湖等7個環境資源專門法庭跨區域管轄我省重要河流、湖泊、重要生態功能區典型環境資源案件,其他地區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或合議庭,屬地管轄一般環境資源案件專門化審判體系。

為切實推動形成環境資源保護合力,湖南法院與湖北高院建立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完善與環保行政機關的協調聯動機制,探索生態恢復性司法機制。此外,湖南法院還加大環境資源司法宣傳力度,利用傳統媒體和網絡新媒體及時發布重大環境資源司法信息,以案說法、釋法、普法,通過開展巡迴審判和司法宣傳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到田間的「三進一到」等活動。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陶琛吳博 長沙報導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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