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太猖狂!女子竟自稱未來市長毆打威脅民警:我會記住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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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視頻在網絡上傳播,視頻中一名女子情緒失控,對著民警大喊大叫,並出手傷人。事情具體經過是這樣的:女子謝某從小區騎自行車出來的時候,與送外賣的兩輪電動車發生剮蹭,隨後謝某報警,並在電話中大聲催促警察道:「你快點!」,民警趕到現場後指出謝某的錯誤,問謝某為什麼逆行,謝某情緒失控,理直氣壯地對民警說:「廢話,我也得找到路口我才能過去啊,我推著自行車我翻欄過去啊!你有沒有腦子啊!」之後還大罵警察,讓警察「不行可以滾」,謝某拒不認錯,辱罵警察,指揮室立即派出增援警力趕往現場,然而趕到時現場只有騎車的外賣送餐員留在原地。
外賣送餐員表示自己沒有看到謝某,便撞上了謝某,然後謝某就恐嚇送餐員,謝某說:「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未來的市長,你敢撞我,誰指使你幹的!」不久後,民警在一處停車場的小路上找到了謝某,謝某依舊態度囂張,並再次辱罵民警,讓民警「滾」,在一通發洩之後,謝某推著自行車企圖離開現場,但是被民警阻攔,民警告訴謝某不能走,謝某竟對民警大打出手,連續擊打民警的面部,在三次警告無果的情況下,民警對謝某採取了強制措施。女子謝某還用語言威脅警告民警:「我會記住你的!」接著還稱:「你這個活兒界的可不太漂亮,你現在嘴硬,有一天你會嘴軟。」「你結婚了嗎?你不為你的孩子和家人考慮嗎?」「你把我記住了!你不得不記住我!」幾分鐘後屬地派出所的民警趕到將謝某控制起來並帶離現場。經診斷,被謝某揮拳毆打的民警受外傷,伴隨頭暈和足痛。目前,謝某因涉嫌妨礙公務罪被西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此事發生在西城區虎坊路,本來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可是在謝某的囂張猖狂的行為下,轉化為辱罵和毆打民警的案件。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條件下的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履行職責,或者以暴力、威脅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很明顯,謝某用語言威脅民警,還毆打民警,妨礙民警執行任務,已經構成妨礙公務罪,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了妨礙公務罪,其中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不知道謝某的行為最終會受到什麼懲罰。
不論該女子是什麼身份,有什麼樣的背景,也不應該在面對警察時態度如此囂張,行為如此猖狂。這不僅僅是涉及到她本人的素質問題,還涉及到法律問題。如今謝某的結局完全是自作自受,希望她在今後可以有所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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