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起眼的街邊五金店,竟然藏有近百隻受保護的鸚鵡。太陽鸚鵡、和尚鸚鵡、彩虹吸蜜鸚鵡、非洲灰鸚鵡、葵花鸚鵡,各種珍貴,甚至瀕危的受保護鸚鵡應有盡有,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違法行為,固然逃不過法律的嚴懲,「連人帶鸚鵡」一起被森林公安帶走。
3月8日,廣東省森林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廳的統一部署,聯合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廳、林業局、廣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組成聯合行動組,針對非法「售」「食」野生動物環節再次重拳出擊,在廣州市花都區、荔灣區、黃埔區三地同時統一行動,連續偵破3起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進一步鞏固和擴大集中統一清理整治行動的戰果。
一檔口竟查出百餘只國家保護鸚鵡
3月8日下午,省市聯合行動組在荔灣區埗頭新一巷23號檔口,破獲一起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現場查獲100隻疑似國家保護鸚鵡。
其中屬於CITES公約附錄一:疑似非洲灰鸚鵡活體3隻;屬於CITES公約附錄二:疑似太陽錐尾鸚鵡活體68隻,疑似彩虹吸蜜鸚鵡活體11隻,疑似和尚鸚鵡活體9隻,疑似葵花鳳頭鸚鵡活體1隻,疑似凱克鸚鵡活體2隻,疑似賈丁鸚鵡活體1隻,疑似折衷鸚鵡活體3隻,疑似亞馬遜鸚鵡活體1隻;疑似玄風鸚鵡活體1隻。目前,嫌疑人何某被森林公安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男子非法出售野生陸龜,抓!
3月8日上午,根據線索排查,省市聯合行動組在花都區小城之春小區,破獲一起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現場查獲疑似國家保護龜類兩隻,其中屬於CITES公約附錄一:疑似輻紋陸龜1隻,屬於CITES公約附錄二:蘇卡達陸龜1隻,當場控制犯罪嫌疑人黃某,其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被森林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3月8日上午,根據網絡平臺巡查,省市聯合行動組發現一名叫「鵬哥」的商家以1800元的價格在平臺上出售疑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黃緣陸龜活體。發現線索後,省市聯合行動組立即採取行動,查明發布出售上述動物信息的商家為湯某鵬,居住在黃埔區龍湖街埔心虎尾莊街一巷某民宅。
當日14時30分許,執法人員突擊對湯某鵬住宅進行搜查,現場查獲疑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黃緣陸龜活體4隻、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石金錢龜活體11隻。犯罪嫌疑人湯某鵬被森林公安採取強制措施。
非法買賣野生動物或處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既然我國法律對非法買賣野生動物打擊如此嚴厲,那具體是哪些野生動物不能飼養,為什麼瀕危野生動物不能飼養呢?
我國法律規定哪些野生動物不能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為什麼瀕危野生動物不能飼養?
我國法律允許個人馴養國家保護動物,需要申請並獲得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依法馴養。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如果法律允許隨意買賣人工馴養的珍稀保護動物,相對於耗時耗力的人工繁殖以及不小的失敗風險,逐利的人會選擇成本更低的野外捕捉,再通過人工馴養「洗白」,將令原本的野生物種種群被嚴重破壞!
因此,我國法律才明確規定:不論是野生還是馴養繁殖的珍稀動物,都是受法律保護的,禁止非法買賣。也請大家務必記住:我國法律支持合法的馴養和以研究和保育為目的的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繁育活動,但一定要申請相關許可,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
來源丨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平安南粵、廣東森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