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尋烏街坊注意!
《尋烏縣供水價格改革調整方案》
近日正式印發
2021年4月1日起執行
全面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
按用水量劃分為三級階梯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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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水價由1.26元/噸調整為1.66元/噸
二級水價由1.89元/噸調整為2.49元/噸
三級水價由3.78元/噸調整為4.98元/噸
快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價格改革調整方案
調整用水類別
根據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09〕1718號)要求,將現行五類用水合併為三類水,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種用水。參照省內其它縣的經驗並結合我縣實際,充分考慮我縣工商企業實際困難,三類用水比價按1:1.5:5確定,略低於全省最低水平。
全面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
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的階梯水量基數、三級階梯價格的級差比、階梯水價計費周期、特殊群體階梯用水優惠政策仍按《尋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尋烏縣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尋府辦字〔2017〕202號)確定的標準執行。根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GB/T50331),階梯水量基數按每戶家庭5人計算,以城區居民家庭年度水量為計量周期,分別設定三級水量階梯,其中,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360噸(含),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在360噸至480噸(含480噸),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480噸以上。家庭人口數超過5人的,經尋烏潤泉供水有限公司核定後,每增加1人,第一階梯水量基數每戶每年增加60噸,二、三階梯水量相應提高。
調整供水價格
在供水量、水價恆定製約狀態下,受市場經濟、物價水平、供水模式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自來水供水成本呈上升趨勢,為增強節水意識,合理補償供水新增成本,適當理順供水價格,結合我縣實際,做如下調整:
1.居民生活用水。一級水價由1.26元/噸調整為1.66元/噸,二級水價由1.89元/噸調整為2.49元/噸,三級水價由3.78元/噸調整為4.98元/噸。三級階梯價格的級差之比按《尋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尋烏縣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確定的1:1.5:3執行。
2.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行政事業用水、工業用水、營業基建用水,均調整為2.49元/噸。
3.特種行業用水。由現行的3元/噸調整為8.3元/噸。
上述水價均包含水資源費,但不包含汙水處理費,汙水處理費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有關優惠政策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戶和孤兒院、養老院(福利院)等福利機構的用水價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執行。
適用範圍
尋烏潤泉供水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中心城區、各鄉鎮(村)的所有用水戶。
為什麼要調整水價
和小編一起繼續來看
(一)建立健全合理水價機制。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計劃的建議》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要求,通過調整水價,建立健全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槓桿調節作用,有效節約和合理配置水資源,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適應水資源費政策調整。
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關於調整全省水資源費徵收標準的通知》(贛發改收費〔2013〕175號)要求,從2015年9月1日起城鎮公共供水的水資源費為0.08元,但我縣現行水價中的水資源費僅0.01元。
(三)企業制水成本大幅增加。
一是縣委縣政府為解決縣城、部分鄉鎮及工業園用水問題,斥巨資興建了太湖水庫,並以太湖水庫為新水廠水源,原水費協議價格為0.4元/立方米並逐步增加;二是尋烏潤泉公司執行的現行水價是2003年9月經縣政府批覆制定的,至今未作調整。執行17年以來,制水成本大幅增加,尋烏潤泉供水有限公司的單位供水成本由2003年的1.03元/立方米增加至2019年的1.93元/立方米,增長幅度為87.38%。近三年,企業平均銷售收入866.22萬元,平均售水量666.89萬立方米,平均綜合水價為1.3元/立方米,平均單位供水成本1.93元/立方米,且上述水價均不含汙水處理費。
(四)供水事業可持續發展需要。
隨著經濟社會不斷邁向高質量發展和城鎮化進程不斷加速,縣城中心城區不斷擴大,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的持續推進,尋烏潤泉供水公司近年來累計投入2億多元,用於回購原供水公司資產、新建縣城5.4萬噸/日大路水廠、城區老舊管網改造工程以及水源鄉、澄江鎮、吉潭鎮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建設等,加之運行設備和管網維修費用增加以及物價指數變化等多方面因素影響,新增成本難以通過現行水價消化,適度調整供水價格,有利於緩解企業經營壓力,促進全縣供水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確保供水安全。
無論價格怎麼變
「節約用水」永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