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良好的治安社會環境,提升陸川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2021年元旦期間,陸川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根據上級公安機關和局黨委的部署要求,對新一年的工作進行早謀劃、早部署,加大對「黃、賭、毒」等社會治安亂象打擊力度,取得了較好的成績。1月6日,該大隊抓獲違法人員12人,治安拘留12人。
一、與灘面派出所聯合打掉一賭場,抓獲7人
1月6日下午,治安大隊根據灘面派出所匯報,其轄區村有一夥正在聚賭。根據反映的情況,大隊組織民警進行研判,決定由治安大隊與灘面派出所聯合出動警力進行打擊。行動時,民警先控制看水望風人員,然後迅速進入現場,將賭場進行包圍抓捕。賭徒們見到民警從天而降後後慌忙四處逃竄。最終,現場民警將參與賭博的藍某煥、藍某源等7人抓獲,收繳到賭資1065元,賭具撲克牌一副。經審訊,藍某煥、藍某源等7人對其參與賭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3起,抓獲4人
針對春節臨近,違法犯罪人員挺而冒險,私自從外面偷運煙花爆竹回陸川銷售牟取暴利的情況,該大隊聯合縣應急局工作人員,採取流設卡,攔截檢查,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從嚴打擊。
1月6日晚,該大隊民警在沙湖鎮官山村路段設卡攔截時,檢查到楊日海駕駛的一輛五菱宏光麵包車,車內裝有煙花爆竹39件,楊某海見到民警攔車檢查時,棄車逃跑,被民警追上抓獲。經審訊,楊某海對其從博白縣購買無證的煙花爆竹回陸川銷售的事實供認不諱。
烏石鎮紫恩村的徐某權與徐某正商量,從博白縣文地鎮購買煙花爆竹回陸川銷售。1月6日晚,徐某權與徐某正分別駕駛一輛麵包車到文地購買煙花爆竹後返回,在灘面鎮新旺村路段被該大隊民警抓獲,當場收繳到非法運輸的煙花爆竹79件。
1月6日晚,該大隊民警大清湖鎮設卡檢查時,發現劉某軍駕駛的麵包車內有煙花爆竹,經盤問,劉某軍交待是從博白縣英橋鎮私運回廣東平定鎮銷售的,大隊民警將劉某軍控制帶回繼續審訊調查。
三、依法查處一起阻礙民警執法案件,治安拘留1人
1月6日下午,新洲派出所根據群眾報警,帶領民警出警處置一起買賣糾紛案時,當事人羅某權不服從傳喚,當公安民警強行將其傳喚時,羅某權採取暴力抵抗方式,將民警的手打傷。
接到新洲派出所反映的情況後,根據局領導的要求,治安大隊馬上安排民警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固定相關證據。經審訊,羅某權對其暴力抵抗公安民警執法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該大隊抓獲的藍某煥、藍某源、楊某海、羅某權等12人被依法執行5日至10日不等的治安拘留。
陸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