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永定區友乾職業培訓學校:
你(單位)於2020年10月15日提出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行政許可申請,本機關已於2020年10月15日受理,經評審和局黨組研究,符合法定條件、標準和法定的形式,準予你(單位)取得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行政許可。
準予許可的理由:符合《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湖南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置基本標準》規定的條件、標準。
決定依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
許可期限:三年(2020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0日)。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六個月內直接向慈利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張家界市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
【來源:張家界永定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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