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盼望著,盼望著,科創板首批25家公司今天掛牌上市了。
自2018年11月5日「在上交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提出,到7月22日正式掛牌,在這準備過程中,離不開一系列制度的保駕護航。這些制度,就像一條條「水渠」,引導科創板這股新的「泉水」,流入我國資本市場,為市場帶來生機。
兩大「乾渠」支撐:
五方面完善市場基礎制度
科創板是我國資本市場改革的試驗田,引水入田「乾渠」有兩條:一是市場規則之渠。證監會於2019年1月30日發布的《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和3月1日發布的《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二是司法保障之渠。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為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
對於市場規則之渠,上交所副總經理劉逖日前在出席一活動時表示,作為增量改革,科創板在制度上做了許多創新,很好地體現了資本市場建設的初心。改革的核心一是打破行政審批思維,真正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二是建立與之配套的交易、持續監管、併購重組、再融資、退市等制度和法律責任安排。
《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明確了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四點原則:一是堅持市場導向,強化市場約束;二是堅持法治導向,依法治市;三是強化信息披露監管,歸位盡責;四是堅持統籌協調,守住底線。
實施意見提出,為做好科創板試點註冊制工作,將在五個方面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構建科創板股票市場化發行承銷機制;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監管;基於科創板上市公司特點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建立更加市場化的交易機制;建立更加高效的併購重組機制;嚴格實施退市制度。
業界認為,這是補齊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短板的重大機遇以及完善市場基礎制度的重大突破口,有利於把發展直接融資放在更加重要位置,順應市場發展規律;有利於發揮資本市場資源配置的作用,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總體原則,規定股票發行適用註冊制。同時,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精簡優化現行發行條件,突出重大性原則並強調風險防控。
管理辦法提出,建立全流程監管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以及相關責任人員加大追責力度。
財富證券網絡金融部副總經理趙歡表示,與推出諸多創新舉措相呼應的是,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都提到了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的監管,所以,可以預期的是,為保證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順利落地,監管部門不會放鬆監管和投資者保護工作。
《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在監管方面,已有兩家券商因為在招股說明書上「動手腳」,被證監會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管理措施。
司法保障之渠,就是要提高違法者的成本。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介紹,意見針對本次改革創新舉措提出了配套司法保障意見,針對可能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提出了依法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的司法落實措施,按照改革精神對完善與註冊制改革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提出了司法改革措施。
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為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在科創板註冊制試點中對相關市場主體加強監管信息共享 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意見》等規定也已出臺。
多條「支渠」分布:
明確各環節主要制度安排
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發布的同一天,也就是3月1日,經證監會批准,上交所、中國結算相關業務規則隨之發布。這些配套規則,與此後陸續發布的一些規則,都可以視為科創板制度建設的「支渠」。
上交所是建設「支渠」最多的機構。上交所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諮詢委員會工作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等6項主要業務規則。
這些業務規則,形成了交易所層面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改革中的業務規則體系,明確了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退市和投資者保護等各個環節的主要制度安排,確立了交易所試點註冊制下發行上市審核的基本理念、標準、機制和程序。
同時,上交所還根據「急用先行」原則,制定相關配套業務細則、指引,對基本業務規則中的相關制度安排,做出具體、細化的操作性規定。
具體看,4項配套指引則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保薦書內容與格式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受理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中國結算也修築了「結算支渠」。為落實在上交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決策部署,規範科創板股票登記結算業務,中國結算制定並發布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科創板股票登記結算業務細則(試行)》。
此後,上交所還陸續發布了科創板股票上市審核問答、企業上市推薦指引、發行承銷業務指引、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通知等配套細則和指引,保障這項重大改革的各項制度安排落實落地。
其中,《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中的32個問題,涉及發行人如何選擇上市標準、保薦機構如何把關、尚未盈利企業信披要求、五大安全領域重大違法行為如何處理、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如何把握關於實際控制人認定、「三類股東」信息核查和披露等;《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指引》,意在規範和引導保薦機構準確把握科創板定位,做好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工作,並明確保薦機構當優先推薦三大類企業,重點推薦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藥領域的科技創新企業。
《科創板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披露指引》以規範在科創板公開發行證券並上市的創新試點紅籌企業的財務信息披露行為,保護紅籌企業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以規範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活動,促進各參與主體歸位盡責;《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指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存託憑證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指引》,以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的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意在維護科創板股票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交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