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有些網友通過私信發問小編,小編今天就以文章的方式來回復大家。
有私信我的朋友經常回,弟兄或小編怎麼不理我呢?在此給大家澄清一下,不是不理你們,乃是點燈要放在燈臺上,能照亮一家人。
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馬太福音 5:15 和合本)
書歸正傳,禱告大家都知道,並且也經常禱告,基督在四福音書中也曾教導我們怎樣禱告。就是沒有教導我們「謝飯禱告」
大家可以去聖經查考或搜索一下,有沒有「謝飯禱告」這關鍵詞,有沒有關於這關鍵詞的有關經文?
小編就想問問他們,這所謂的「謝飯禱告」是誰發明出來的呢?你發明這話之前你也仔細思索一下,飯是食物,食物就是為肚腹,肚腹就是為食物。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 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哥林多前書 6:13 和合本)
你不謝神,卻去謝飯?是不是謝肚腹?是不是體貼肉體?是不是屬肉體的?明顯是的。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羅馬書 8:5 和合本)
仍然有許多人不服,站起來說,我找到了一處經文是關於謝飯的,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馬太福音 26:26 和合本)
呵呵!這經文是謝飯禱告嗎?看清了!是祝福,沒有祝福之前看的是餅,祝福以後就是主的身體了!,難怪他們天天活在罪裡,原來他們吃主的晚餐(聖餐)吃進肚腹裡,又落在茅廁裡了。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幹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哥林多前書 11:27-29 和合本)
生活中我遇到過,有一次,小編去親戚家赴宴,一桌10個人,酒菜備好了,即將拿起筷子開吃的那一刻,有一個親戚開話了!她說:全部放下筷子,都閉上眼睛,我們向神獻上謝飯禱告。
當時全桌的人都用不耐煩的眼睛看著她,她在那嘀咕嘀咕有幾分鐘,也不知道她到底嘀咕什麼?我直接說,我們吃,大家都拿起筷子都吃了!待她嘀咕完了,菜都吃差不多了!她顯的很生氣的樣子。
她這樣行為容易絆倒許多人,當時就有親戚說話了!你看她信都信迷了!我是不敢信耶穌了!信耶穌的規矩太多了。
經上明顯說,神的國不在乎吃喝,看經文,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羅馬書 14:17 和合本)
神說的不在乎,你卻去在乎,神說的在乎,你卻不在乎,是不是與神對著幹?很明顯是與神對著幹。
我們禱告是不限定時間、地點、場合。一吃飯你就禱告,不吃飯你就不禱告,這是純正的信仰嗎?你可以默禱,不可要求大家順服你的決定,人家有權利吃喝。
你為了禱告,別人把飯菜吃完了,你也不要生氣,經上說,人的怒氣是不能承受神國的。再說了!是你的「謝飯禱告」導致的,怨不了別人的。
你若是「謝飯禱告」神聽的話,必定給你保留飯菜的,結果怎樣呢?你為什麼生氣?有待深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