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候審核的金龍精密IPO之路平添變數。昨晚亮相證監會網站的金龍精密補充預披露材料顯示,在首次預披露後,金龍精密新增多項重大訴訟,涉及專利及名譽侵權等。更需拷問的是,中介機構在招股書申報稿中「護主」心切,主觀推斷訴訟結果,且在撰寫申報稿時犯下低級錯誤,未盡勤勉之責。
金龍精密從事銅加工業務和電解銅銷售業務,本次IPO保薦人為國信證券,發行人律師為北京競天公誠,公司擬發行不超過1.4億股股份,募資35億元投入年產9萬噸新型節能銅及銅合金材等7個項目。今年4月24日,金龍精密IPO預披露材料在證監會網站上發布。
訴訟纏身中介「辯護」對照可見,前後兩份招股材料的最大變化是,金龍精密在首次預披露之後又遭遇兩項重大訴訟。
據最新申報稿,金龍精密目前存在六個重大訴訟。其中,長城資產鄭州辦事處訴無氧銅、金龍精密案,黑石香港訴金龍精密和李長傑、周永利、馮方、冀學峰案等4項訴訟為「舊案」。新增的訴訟為王盛、江西耐樂訴金龍股份名譽侵權、商業詆毀等系列案件,以及江蘇興榮訴金龍股份專利侵權案件。
據披露,5月4日,江蘇興榮向江蘇常州市中級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訴稱常州常恆、金龍精密侵犯其發明專利,請求法院判決被告金龍精密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0萬元。不過,或是經過了雙方斡旋,今年7月,原告江蘇興榮撤訴。中介機構據此認為,金龍精密的「行星軋管機」採用的生產工藝並未對江蘇興榮的發明專利構成侵權,且江蘇興榮已經撤回起訴,上述訴訟案件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未來發展產生較大影響。
矛盾的是,在風險提示中,金龍精密又表示,該案所涉及的專利技術與軋制工藝有關,如果江蘇興榮再次向法院起訴發行人專利侵權,且法院最終認定發行人侵權,將會直接導致發行人幾乎所有與精密銅管有關的產品都構成侵權,均將無法進行生產,這將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實質性影響。顯然,上述侵權訴訟風險並未完全消除。
另一重大訴訟則直接因金龍精密預披露材料引發。5月7日、5月8日,王盛、江西耐樂分別起訴金龍精密,訴稱因金龍精密招股書申報稿的不實披露,致使江西耐樂名譽及經濟利益受損。王盛要求金龍精密賠償其精神損害賠償金200萬元,江西耐樂要求被告賠償損失合計3200萬元。該訴訟的背景是,2005年8月至2006年2月期間,金龍精密子公司上海龍陽主管生產和技術的副總經理王盛等10多名生產技術人員跳槽至江西耐樂。2006年2月,金龍精密向新鄉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上海龍陽支付違約金500萬元,江西耐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並要求江西耐樂立即停止侵權及承擔公司因此形成的經濟損失600萬元。
不可思議的是,對於該案件,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認為,王盛、江西耐樂關於金龍精密存在名譽侵權、商業詆毀行為而提起的訴訟缺乏事實基礎。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判斷,正常情況下其訴訟請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未來發展產生較大影響,也不會對上市構成實質性障礙。中介機構主觀推斷法院判決結果,並得出不會對上市構成障礙的結論,顯然有悖於中介機構應持的客觀、理性的立場。
除此之外,新版申報稿還羅列了發行人及其子公司涉及的其他5項訴訟,這些信息並未出現在前次申報稿中。
招股書申報稿粗陋玩「穿越」更不可思議的是,金龍精密新版申報稿出現低級錯誤。
這段烏龍描述出現在黑石香港的訴訟案件中。招股材料第615頁顯示:「依據2012年12月22日籤署的《和解協議》,只要新鄉市國資委自協議籤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黑石香港支付人民幣1390萬元,黑石香港就將豁免新鄉太行電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營第七五五廠)、新鄉八達電源有限公司對其承擔的全部債務清償責任以及無氧銅有限、金龍股份等公司應承擔的連帶責任,並撤回其對新鄉眾生、曹縣新宇、無氧銅有限、金龍股份、李長傑、周永利、馮方、冀學峰起訴的系列案件。由於新鄉市國資委已完全按照《和解協議》的約定向黑石香港支付了1390萬元的和解款項,因此黑石香港按照《和解協議》的約定於2012年12月28日向無氧銅有限和金龍股份出具了《豁免保證責任通知書》並最終撤銷了其訴新鄉八達電源有限公司、國營七五五廠、新鄉眾生、曹縣新宇、金龍股份、無氧銅有限、李長傑、周永利、馮方、冀學峰等系列案件。」
翻查申報稿內容,前述和解協議籤署,及黑石香港出具豁免責任通知書的正確年份應是2011年。
在此之前,IPO招股材料「粗製濫造」是各界關注的一大焦點。去年,
道明光學的保薦人
海通證券在上市保薦書中「張冠李戴」,將道明光學的名字誤寫成早已上市的
姚記撲克。這一烏龍事件引爆了業界對保薦人制度的反思。今年6月27日,證監會網站披露,證監會對海通證券保代趙慧怡、顧崢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如今,金龍精密招股書再現烏龍指,中介機構的職業素養和責任意識再度受到「拷問」。(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