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長海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微信公眾號消息,按照1月1日大連市統籌推進新冠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的會議要求,現將有關進島人員防疫隔離管控要求調整補充如下,即日起執行:
1.原進島「需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報告」的調整為「3日內核酸檢測報告」。
2. 瀋陽地區的進島人員需提供3日內核酸檢測報告,自進島日起,由所在村(社區)進行14天防疫管控;若無法提供3日內核酸檢測報告,下船後立即前往各鎮核酸檢測採樣點進行採樣,由各村(社區)實施監管。採樣後,由所在村(社區)負責對其實施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待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後,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由所在村(社區)進行14天防疫管控:不到各類公共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不參加人員聚集性活動;外出做好個人防護;每天監測健康狀況並記錄行程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