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群眾舉報!陽春兩男子非法攜帶槍枝捕獵,已被刑拘!
近日,陽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聯合轄區馬水派出所偵破一起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2名
繳獲野生鳥類動物死體27隻
及高壓氣槍、作案車輛等
5月10日上午,馬水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用氣槍在馬水鎮石下村罌煲河石下磚廠附近打鳥。接報後,馬水派出所迅速部署警力趕往現場展開圍捕。當民警趕抵現場時,嫌疑人棄車逃跑,現場遺留下一輛長安麵包車、一支高壓氣槍以及疑似野生鳥類動物死體27隻。
鑑於現場發現疑似野生鳥類動物死體,馬水派出所迅速將線索移交陽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該局接線索後立即派員趕到現場,對遺留在現場的證據進行固定收集。
經鑑定:現場27隻鳥類生物(死體)中,其中1隻為小鴉鵑,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16隻池鷺、5隻斑尾鵑鳩、3隻山斑鳩、1隻黑領椋鳥、1隻三寶鳥,均屬於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
綜合現場遺留的車輛、氣槍以及鳥類死體信息,辦案民警迅速鎖定涉案嫌疑人為潘某、徐某。辦案民警多次組織抓捕行動,並上門敦促嫌疑人家屬動員其投案自首。5月29日,潘某、徐某兩名犯罪嫌疑人迫於警方壓力,主動到馬水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審訊,兩名犯罪嫌疑人如實交代,5月10日早上潘某駕駛麵包車,與徐某一同到陽春市馬水鎮多地,用徐某購得的高壓氣槍射殺在野外天上飛行的鳥類,共27隻。
目前,警方對潘某、徐某非法攜帶槍枝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理。潘某、徐某兩人因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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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陽江日報(李柳枝 周立平)
編輯 | 周雅
審核 | 黃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