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朋友發了一張新聞圖片給我,看完我心裡一驚,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我顫抖著雙手,又去網上搜索了一下,結果,看到了警方的通報,這讓我的心無比沉重,悲憤到了極點。
悲劇發生在5月6日中午,也就是前天五一小長假剛剛結束,恢復上班的第一天。
那天上午,罪犯萬某某與母親吵架後,去濟南天橋區某商店內買了一把菜刀,中午12點半,他在天橋區堤口莊北段一個胡同裡,持刀砍傷了兩個孩子。
這兩個被砍的孩子一個是女孩,年僅6歲,另一個是男孩7歲,事發時,兩個孩子結伴在濟南市五十六中學門口玩耍,結果天降橫禍。
女孩的爸爸是一名環衛工人,他聽到女兒被砍的消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但已經來不及了,兩個孩子都已躺在地上,致命傷全部集中在頭部。因為傷勢太重,女孩搶救無效死亡,而男孩則被送往醫院全力搶救,但因為傷勢過重,小男孩也不治身亡。
兩條人命,兩個活生生的孩子,他們只是照常在路邊玩耍,誰知道就被殘忍的惡魔盯上!!
現在嫌犯已經被抓住了,但這個無恥的犯罪嫌疑人萬某某卻以自己曾於2012年12月至2018年7月先後6次到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就醫,以自己是精神病人為由為自己開脫。
看到這裡真的很氣啊,殺人犯的無恥兇殘果然不是正常人的邏輯可以理解的。他們殘忍奪走了無辜的生命,但自己又怕死,又不敢承擔責任,於是以精神病為由為自己開脫。這樣的人與其說是殺人時神志不清,不如說他們早在決定犯罪的那一刻就已經想好了免死逃脫懲罰的理由。
我不否認,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但精神病不是護身符啊!法律明確規定:精神病不承擔刑事責任,是有前提的,需要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情況下。
法律同時也明確規定: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正是最後這句「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讓無數兇殘的變態內心充滿希望,他們覺得只要有精神病作為護身符,就算殺人手段殘忍,也可以逃過法律的罪責,也可以不用以死抵命。
這真的很可恨。就拿這起悲劇中的兇犯來說,他可能確實存在精神病史,但從他犯罪過程中的各種行為表現來看,他在犯罪時並不是不能辨認或控制自己的行為。與媽媽吵架生氣,他能壓抑住自己的憤怒,跑去商店買菜刀。從買菜刀這個舉動,多多少少說明他是有預謀的有邏輯的,他知道什麼東西能置人於死地。
在他作案時他的意識基本也是清楚的。否則他從買完菜刀到走到胡同口這一路,中途肯定遇見過很多人,如果意識完全不清楚,精神病發作,那就應該是無差別殺人,為什麼其他人他都不殺,單單挑兩個沒有大人在身邊,毫無反抗能力的小孩子下手呢?
他以自己曾6次前去「精神衛生中心就醫」為理由為自己辯護,這是明顯的混淆視聽。因為去「精神衛生中心就醫」與患有精神分裂、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完全是兩回事。現在去精神衛生中心就醫的疾病非常多,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等都可以去精神衛生中心就醫。
這個理由恰恰更充分說明這個罪犯早就深思熟慮,做好殺人但不想承擔責任的準備。他明明是典型的反社會人格,深思熟慮故意犯罪,找無辜的孩童下手,卻用精神病鑑定報告作為自己的免死金牌,這才是最可恨的。
如果按照精神病就不需要承擔責任的邏輯來辯解,那些兇殘的變態殺人魔基本都是精神有問題的,如果他們以大欺小,倚強凌弱,傷害無辜幼童的行徑都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那我們的社會哪裡還有什麼未來可言,真到了那一天,那又是多可怕的事情?
我不由得想起2018年發生在上海世外小學門口的那起兇殺案。兇殘的殺人犯黃一川在學校門口手持菜刀連砍4人,導致兩名小學生當場死亡。他也是以精神疾病為由為自己辯護。
而且經由專業機構鑑定,他在作案時確實處於發病期,是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
讓人欣慰的是,上海市中院沒有因為他精神有問題而對他減輕處罰,而是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黃一川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書詳述了不對黃一川予從輕處罰的理由:
「對於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人犯罪,……一般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不能一概而論……黃一川雖患有精神疾病,但其並非在病理反應下針對妄想對象進行報復,亦非不加選擇地對他人實施暴力,而是經過反覆權衡,有意識地選擇弱小的小學生為殺害對象……只有依法從嚴懲處,才能維護公共安全、伸張社會正義,起到懲罰和預防犯罪的作用。」
好在現在濟南警方已經有相關表態,說男子是否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以及其具體的作案動機,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希望最終在懲處這起兇殘的罪犯時能充分考慮到他犯罪的故意,對他依法從嚴懲處。這樣才能告慰兩個孩子的在天之靈,安慰他們的家人。
這起兇殺案也為我們所有家長敲響了警鐘。今年因為疫情關係,從過年開始大家就長時間被封閉在家,孩子也不能隨便出門玩。隨著疫情逐漸被控制住,家長的神經逐漸鬆懈下來,在孩子安全方面,也會不由自主地放鬆警惕。
但長時間悶在家裡,受疫情影響,很多人的工作和生活都遭受了一定的衝擊,這其中一定有部分人,承受不住壓力,隨著疫情的解封,妖魔鬼怪都會出來行兇作惡。
因為生物的本能就是欺軟怕硬、欺善怕惡,那些心理變態的人也是一樣,他們只敢欺負弱小,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就最容易成為惡人作惡的對象。
為了孩子的安全著想,最近這段時間,儘量不要讓孩子一個人出去玩,就算孩子有小夥伴一起出去玩,也最好有1-2個大人在旁邊看護,孩子玩的時候,不要與他們距離太遠。也要注意提醒孩子不要去危險的地方玩耍。
孩子如果已經複課,每天早晚孩子上學、放學時,家長務必提高警惕,一定要親自接送,早上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見他安全走進校園,晚上在學校規定的地點接送,就算是小學高年級的孩子,家長也不要大意,一定要親自接他回家。
要告訴孩子要提高警惕,看到壞人,要冷靜機智,看見爭執要馬上離開,遇見有人行為不正常或是惡性事件更要第一時間盡全力跑開,等到自身安全後再報警,不要在危險的地方停留,以免受到惡人傷害。
除了要防範以惡意出現的壞人,也要警惕以「善意」出現的「好心人」,惡人都不會把「惡」寫在臉上,保持一顆警惕心非常重要。如果遇到主動搭話的陌生人,不要理他,肯定不是什麼好東西。對於熟人也要保持警惕心,對他們的異常殷勤要千萬注意,不要貪圖小便宜。
如果孩子獨自一人在家,告訴孩子任何陌生人敲門都不應答,不開門。如果有快遞或外賣,讓他們放在指定的快遞點。遇到突然的斷電或者門外出現小孩哭鬧等異常事件不要隨意開門看情況,可以通過貓眼看一下但是不要開門,聯繫家長或者馬上打電話報警。
要告訴孩子,就算與父母鬧矛盾,也不可以賭氣離家出走,遇到困難時,更是要冷靜、理智,要爭取主動與父母溝通,這才是解決問題的上策。
當孩子告訴媽媽秘密時,媽媽一定要耐心傾聽,尊重孩子的信任。讓孩子知道:真正可信的是媽媽,媽媽是最不會傷害你的人。有些媽媽在孩子告訴自己秘密時,可能會暴跳如雷,這會導致孩子再也不敢告訴媽媽了。那麼孩子在外面遭受的一切困難就沒有人分享,就更容易發生意外。
要加強對孩子的生命教育,讓孩子知道沒有任何困難是克服不了的,遇到任何事情,都有解決辦法,千萬不要走極端。
要讓孩子知道,這個世界上雖然整體好人多,但真的也有惡魔,保護好自己的安全才是最最重要的。
沒有什麼比孩子的生命更寶貴,希望每一個孩子都能健康安全地長大。希望那些兇殘的罪犯都能被嚴懲!
——END——
特別聲明:本文為60分媽媽月華原創,如需轉載,請聯繫「60分媽媽月華」
如未經授權轉載,將舉報,並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