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女子和丈夫離婚,被丈夫從民政局門口踹到大街上,如同喪家犬
很多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在婚姻當中兩個人會逐漸暴露出問題,最終相互嫌棄,只有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的夫妻才能攜手走到人生的終點,而那些只顧自己的男男女女不僅會讓一段感情半路夭折,還可能會給對方留下深深的傷害,就像發生在廣東汕頭的這起男子當街毆打女子的事件一樣,兩人是夫妻,事發當天來民政局辦理離婚,在民政局中兩人還發生了爭吵,因為爭吵男子就將女子從民政局裡打到了外面的大街上。
4月17日,一位網友曝光了一則視頻,視頻中是一名男子在大街上對一名女子拳打腳踢的場面。網友稱這是一對夫妻,當天兩人去離婚,離婚的過程中在民政局裡面吵了起來,氣不過的女子就給了男子一巴掌,結果這一巴掌就像點燃了炸藥桶一樣,男子瞬間暴走,直接往妻子的身上一拳一拳地掄她打她,直至把她打到旁邊的大街上,女子的樣子就如同喪家犬一般,完全不被尊重的女子想要反抗,可是礙於力量的懸殊,她也只能默默地忍受著毆打。
這種樣子讓很多網友表示痛心,有網友稱雖然女子動手在先,但是作為一個男人,明明兩個人都已經要離婚了,他還能有多大的怒氣,要做出那樣的事情,一點尊嚴、一點面子都不給那個女子,還把她打到大街上,讓大家看她被一個男人毆打的場面,這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害了,更是心靈上的傷害,在一個女人離婚的當天遭受自己丈夫的毆打,這將是永遠的傷害。
事後,這個受到了驚嚇的女子直接坐在大街上哭了起來,完全不顧及自己一個女人的形象,也許她就想著破罐子破摔吧。或許在這段感情中這兩個人都有問題,都有做得不妥的地方,但是發生了這樣的場面,筆者更想說,一個男人在這種時刻失去了擔當,打的那幾拳踢的那幾腳是過癮了,可是卻表現出一種毫無底線的樣子。或許這個女人真的做了讓他非常氣憤的事情,但是動手畢竟是不對的。
先動手的女人她是錯的,可是這種錯不是讓一個男人發狂暴怒的前提。作為一個合格的男人,應該選擇用不動手的方式去處理問題。雖然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但是當這個男人以同樣的方式加倍的報復回去的時候,他就和那個女人已經沒有什麼區別了。
通過這件事情,筆者想告訴大家,這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在生活當中,或許有些時候我們動手處理問題要比動嘴更直接更解氣,但是動手意味的後果是會給我們留下更大的災難。在很多重大的刑事案件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對於死者沒有特別大的深仇大恨,就是在當時想通過動手來發洩情緒,等到了審訊的時候犯罪嫌疑人往往都對自己的衝動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