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睛計劃」,簡單地說,就是在蘇澳附近海底布設水下監聽系統。水下監聽系統具備全天候作業能力和低作戰成本,可以長時期執行遠距離、深海域的監偵,對海軍而言,可謂是「水下的強網系統」。
加強對大陸偵測
臺海軍想要部署水下監聽系統,主要是因臺灣周邊海域遼闊,海軍現有反潛艦艇、反潛機受限於海象、任務區、任務類型、妥善率、裝備能力及自然環境因素影響,而使得偵獲率不理想,同時因缺乏遠程水下監控系統,使海軍難以建立整體性、全面性、即時性的反潛預警能力。除了艦載的點偵測裝備外,找不出可24小時、大面積、全作戰海域偵測潛艇的系統。建立水下監聽系統將可使上述問題得到解決,除可有效節約反潛兵力,還有利於海軍兵力部署與運用。
臺海軍分析臺灣海峽周邊海域部署水下監聽系統的優點有:可獲得周邊海域水下目標的音響特性資料、越境路線資料和早期偵獲及預警,用於從事敵情研究、分析及臺方兵力部署、整建。另外,還可獲得周邊海域海洋生物的音響特性資料,和周邊海域海底火山及地震等地質音響特性資料。
優先在蘇澳部署水下監聽系統的考慮為,臺灣東岸的太平洋為深水海域,極適合潛艇作戰,且東部水域離岸80海裡至100海裡處均為東南亞至東北亞及通往日本與北美洲的主要國際航線區,作戰時不僅為敵潛艇必至之要地與所欲封鎖的海域,平時也是美、日、韓、朝、印度以及中國大陸等潛艇越境所必經之地。
「龍睛計劃」兩步走
「龍睛計劃」共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進行時間從1988年起到1991年止,包括:水文調查、水下系統布放、艦船加改裝、電纜製造、岸基設施工程、環境噪音及音傳實驗等;第二階段自1995年起至2001年,在經過前述各項測試評估後,接著進行系統最佳布放位置的擇定,以驗證水下監聽系統功能。
由於「龍睛計劃」為臺灣初次建立水下監聽系統,計劃執行前無論在相關理論與技術經驗上均屬陌生,因此當初決策時希望向美國「取經」,以補充這方面經驗和技術之不足,遂與美方籤訂合約,由海軍總部督導「中科院」「配合」美國方面執行「龍睛計劃」,即由美方轉移技術給「中科院」,做實驗性質的鋪設,由蘇澳沿海床向外鋪設10公裡左右,但後來發現美軍國防戰略主要採取「攻勢」作為,美方使用的水下監聽系統的偵測對象、布放區域等,與臺灣所研建的屬防禦性質的單一港口水下監聽系統差異甚大,美方根本沒有建立此類系統的經驗。
「龍睛計劃」於1985年建案,在此之前,臺海軍總部、「中科院」並未對美國或其他國家執行水下監聽系統的方式與成效加以深入研究,審慎評估風險、成本效益等因素,使得「龍睛計劃」第一階段在美方主導下,根本不符合臺灣戰略需求,也因此埋下「國防部」、「海總」和「中科院」日後遭「監察院」糾正的伏筆。
「龍睛計劃」第一階段的系統驗證及參與演習實證工作於1994年6月前均已完成,測試後發現美方提供的系統參數並未修正、美方提供的串集式聽音器水下位置計算方法不正確、系統頻寬與美軍教學磁帶資料顯示不符等缺失,但「中科院」在《「龍睛計劃」第一階段全案結案報告》中,對上述缺失卻隻字未提,因此後來被監察院認為有重大缺失。
另外,臺灣「審計部」1997年在查核「『國軍』重大列管計劃與預算執行情形」時,發現「海總」以「國防」預算緊縮為由,暫緩「龍睛計劃」第二階段,但卻未列入專案列管,使得第一階段獲得的專業技術及人才因此流失外,第一階段採購的設備也因長久閒置而必須重新「檢整」,浪費資源。
「中科院」對於「龍睛計劃」第二階段規劃的建議為「實在無法滿足未來臺海防衛作戰需求及反潛作戰效益」,使「龍睛計劃」正式告一段落。不過也因「海總」、「國防部」和「中科院」在建案前未妥善規劃,導致計劃成效不彰,以致浪費錢財,因而在2001年遭監察院糾正。
由於海軍執行「龍睛計劃」因是實驗性質,失敗的可能性本來就存在,後來海軍也決定不再和美軍合作,並暫緩執行龍睛計劃第二階段。事後檢討失敗原因,除了系統與美軍所用者不同外,「龍睛計劃」的實驗區域為漁船作業海域,加上海域深度僅40米左右,電纜經常遭漁船作業扯斷,維修經費龐大,且附近作業船隻的噪音也影響監聽效果,使整個系統功能受到影響。
「龍睛計劃」的電腦設備目前都已經過於老舊,而當初布放的水中聽音器後來也由「中科院」收回進行研究。雖然「龍睛計劃」沒有成功,不過當時所搜集到的相關水下資料還是彌足珍貴,對海軍水下作戰還是有很大助益。而且「中科院」也從與美方合作的過程獲得水下監聽系統的相關技術,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水中電聲換能器設計製造,其功能在將電能轉換成聲波在水中傳播出去,或將聲波轉換成電訊號而加以分析應用,也就是水下監聽系統的主要偵測器「水中聽音器」。
水下監聽系統的研究不遺餘力
雖然「龍睛計劃」已告一段落,不過最近又有重新啟動的傳聞。首先2002年度臺灣《國防報告書》中提到,「電子偵測網」的目標:整合強網、大成等電訊情資,並結合無人遙控載具與水下監偵系統,藉聯合監偵、識別、頻譜管理機制,掌握敵我電磁頻譜,支持作戰行動。這是臺灣官方文件中首度提到「水下監偵系統」,一般認為就是指水下監聽系統。
其實在2000年年底,美方來臺進行戰力評估的海軍評估小組就曾建議,臺灣應在東北角朝釣魚島列嶼方向及在南部鵝鑾鼻向巴士海峽方向,建構兩套水下監聽系統,分別針對解放軍東海艦隊與南海艦隊的活動做嚴密的監控。這是仿照冷戰時期,美國為了監控原蘇聯北方艦隊及太平洋艦隊進出大西洋和太平洋,分別在冰島和日本北海道各布設一套水下監聽系統的做法。
不過美評估小組建議設置的水下監聽系統並非原來龍睛計劃擬布設的港口防禦型水下監聽系統,而是戰略層次的大洋水下監聽系統,這種水下監聽系統複雜度遠較「龍睛計劃」為高,布放、維修都需龐大經費,而且截收到的情報資料還要設立「水下音響分析中心」進行分析研判,相關人員設備都是相當大的投資,不是臺灣海軍可以獨立承擔,所以目前海軍並未把布設水下監聽系統列為優先計劃,但考慮到這兩條水下監聽系統是由美臺合作布設,且情報資料共享,可使臺美軍事合作更密切,且更名副其實,因此從政治方面考慮,臺灣政府高層頗有意願。雖然「龍睛計劃」未能成功,而臺美合作布設水下監聽系統仍未定,不過「中科院」萬象館近幾年來對水下監聽系統的研究仍不遺餘力,對水中聽音器、聲學偵測信號處理等相關技術多有掌握,尤其是攸關水下監聽系統成效的水中聽音器海纜布放工程技術,更因「龍睛計劃」經驗而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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