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5日是農曆大年三十,上午10時,上海數名服刑人員獲準暫時離開監獄,回家過年,再於2月19日10時返回監獄。90後服刑者陸某說,在得知自己獲準離監探親時,感到震撼、不可思議、喜悅、焦慮,「整個人都蒙了」,春節期間他想幫爸爸捶背,給媽媽洗腳,一家人小酌幾杯,聽聽親人們的嘮叨。
考核標準非常嚴格,須每日電話匯報
當前,離監探親是指按照法律規定準予符合一定條件的服刑人員暫時離開監獄、探望親屬的一項管理措施,是監獄對服刑人員積極改造行為的肯定和獎勵,也是現代獄政文明和人性化管理的具體體現。2018年春節期間,上海監獄按照司法部統一部署開展服刑人員離監探親工作。
據上海市監獄管理局介紹,服刑人員離監探親除必須滿足「服刑二分之一以上、寬管級處遇、服刑期間一貫表現好、離監後不致再危害社會」等條件外,還要經過集體評議、社會影響調查及監獄批准並公示等程序。本次服刑人員離監探親期間的去向僅限在上海市範圍內,離監探親時間為5天——2月15日10時至2月19日10時。
2月15日上午10時,服刑人員被批准離監探親,出獄前監獄為他們佩帶了智能定位手環,服刑人員和親屬籤署了承諾書和擔保書。「智能定位手環」將確保服刑者離監行蹤全程受控,一旦手環受損或被摘下,監獄將即時收到報警並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監獄要求服刑人員離監探親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探親紀律,不得參與和離監探親無關的活動。服刑人員到達和離開探親地後,必須到當地公安機關報到和銷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服刑人員離監探親期間不得離開本市,每天17時至20時必須通過電話向監獄匯報當日活動情況。
提籃橋監獄民警表示,此次離監探親從啟動到實施,速度之快、效率之高、要求之高和分工之細可謂前所未有,足以向罪犯證明了新時代司法制度的自信、文明和力量。離監探親也是一道窗戶,讓社會各界可以更全面的了解監獄,讓罪犯家屬更為理解監獄。
90後服刑者陸某:想幫爸爸捶背給媽媽洗腳
2月2日,當北新涇監獄民警宣布2018年春節離監探親的服刑人員名單時,全場一片寂靜,人們的目光集中在陸某和周泉(化名)兩個人身上。
震撼、不可思議、喜悅、焦慮,各種心情此起彼伏,陸某說,當時「整個人都蒙了」。這個出生於上海的90後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現已在北新涇監獄服刑近4年。入獄前,他曾在職校就讀,被「鐵哥們」誘惑,學會設局賭博詐騙。
陸某入獄服刑後,主管民警認為他在個人文化素養和價值觀上出現重大偏差,建議他加強自我學習,重塑價值觀,深刻理解認罪悔罪的意義。而後,陸某主動報名參加了由上海市監獄管理局與上海市開放大學合辦的普晟分校,報考了社區管理與服務專業大專班,用兩年半時間,獲得了大專文憑和「優秀學員」稱號。
在服刑期間,陸某還獲得過減刑8個月的司法獎勵、2016年上海市監獄局「改造積極分子」稱號以及2015年、2017年北新涇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稱號。
今年春節,陸某想幫爸爸捶背,給媽媽洗腳,給奶奶上墳磕頭,一家人小酌幾杯,聽聽家人的嘮叨。「最重要的還是想親口對父母說聲『對不起』。」
昔日民企老總周泉:回家第一件事是徹夜陪伴家人
42歲的周泉(化名)曾經是小鎮上小有名氣的民營企業家,生活養尊處優,2014年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如今,他在北新涇監獄已經快4年,家中兩位老人和女兒都靠妻子照料,女兒定於今年出國求學。
入獄後,他希望「走好服刑道路的每一步」:做好每一次內務,發生摩擦時選擇隱忍。他在監獄炊場負責點心製作,為服刑人員做早餐。「我格外的珍稀這一門以外學會的手藝,每一個點心的製作都是對於過去罪行的一次內心懺悔,也是對未來一步一個腳印的前行。」連續三年,周泉獲得北新涇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稱號。
他原本以為農曆狗年的春節會和往年一樣平凡,2月2日,突然得知自己獲準離家探親,他感到「一時大腦空白,說不出一句話來,緊接而來的是忍不住的失聲痛哭」。
「我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徹夜陪伴家人,這是我對他們的虧欠,更是我對春節團圓最大的寄託。」回家前,周泉開始規劃離監探親要做的事情,設想與親人相見的場景,每天總感覺日子過得很慢。他還要在除夕夜盡到一個兒子和父親的責任,為家人燒團圓飯,為女兒出國提前送行。
他覺得5天時間太短暫了,為了回家少睡幾個覺,多陪家人說話,他在春節前努力休息和鍛鍊身體。「哪怕是我醒著看他們入睡也是一種幸福!」
雙胞胎女孩的父親趙某:曾隱瞞自己服刑情況
除夕上午10時,寶山監獄的3名服刑人員趙某、祝某某、朱某邁出監獄大門,踏上回家探親之路。
趙某在得知獲準離監探親後,幾天以來難以入眠。即將見到闊別已久的妻子和上高中的雙胞胎女兒,他心裡不免激動。但年邁的父母尚不知曉其服刑情況——為避免老人擔心,趙某曾囑咐家人替他隱瞞。今年春節,他終於放下包袱,決定坦誠面對自己的罪過,乞求父母的原諒。
2010年,44歲的朱某因犯走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入獄服刑至今。他還記得上次會見時,70多歲的老母親隔著玻璃觸碰自己面頰,他當時心裡一陣酸楚。
當得知獲準離監探親時,朱某心裡一下子感覺比較亂,心情很激動。「感覺突然能在父母面前盡孝了,能陪他們說說話了,我覺得自己很幸運,現在我只能做到這一步。」朱某膝下無子,後悔自己沒有盡到做兒子的義務,讓雙親操心。
五旬服刑者呂某:將給父母上墳,看望90歲的嶽父嶽母
自2011年8月因走私罪入獄以來,提籃橋監獄的呂某將於今年大年三十首次回家。「大概一周前,主管民警告訴我今年可以回家吃團圓飯,我當時激動極了。」
呂某曾經營一家加油站,後向走私人員低價購買汽油,被判10年監禁。他在獄內不斷加強學習,是開放大學2014級文化事業管理大專班學員,已修滿全部課程。良好的表現為他贏得了一年多的減刑。這次探親期間,他打算去給父母上墳,去看看都已經90歲高齡的嶽父嶽母。
64歲的張某因盜竊罪被判10年3個月,此次獲準離監探親。春節期間,他有兩件事情想做:一是和小孫子好好溝通。「我每次看他總覺得心裡開心、踏實,這次回家一定要和他好好玩玩,帶著他到公園裡走走,帶他去吃喜歡吃的,玩喜歡玩的。」二是和家人一起老街看看。「7年了,變化一定很大,讓自己感受到時光的流失,這也是對自己的一種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