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張馨予怒曬法院判決書,開篇喊話: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誰都逃不了。怒氣衝衝,原來是指責侵權者,法院判決侵權者賠償158800元,但對方卻拒不執行,經過張馨予索要後,對方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並限制消費,這波操作簡直大快人心。
張馨予結婚後越來越剛了,前不久發文控訴八組,和惡意造謠著正面剛,這才過去沒多久,她又曬出法院判決書,在維護權利方面,她是來真的,不給任何造謠者鑽空子,網友感慨:這才是明星保護自己的正確方式。
可能有人覺得,15萬賠償款太多了,對於張馨予來說就是「小菜一碟」,但對於網友來說太「重」了,很多人根本賠不起。這時候可能還有人同情侵權者,覺得她不應該承受這麼多的金額。但反過來想想,如果張馨予每次都心軟,不給侵權者一點顏色看看,她還用什麼來維護自己的名譽,難道任由哪些人在網上謾罵嗎?張馨予的做法沒有錯,錯的是鍵盤俠,鍵盤俠既然敢「說」,就應該為此承擔後果。
而且現在維權很艱難,就算法院判決了,但拒不支付的人多了,就像最近的「老賴風波」,很多明星都被牽連,其實生活中這樣的人多得是,張馨予的案件贏了,法院判決賠償款了,但對方的態度依舊很不好,甚至以自己沒工作沒有錢為理由拒不支付,著實賴皮!
但張馨予很硬氣,她指責那些罵她的人,罵人的時候很歡,等到通知書下來的時候又說自己沒工作,沒有錢支付賠償,霸氣回應:這招沒用!想必是要和這些侵權者「鬥」到底了!
另外,張馨予也回應了關於她本名的造謠,很多人總是拿張燕說事,她這次也承認,自己原名就叫張燕,她說這是父母取的名字,後來之所以改名,是因為和一名歌手重名了,間接否認了「掩蓋過去」的說法。而且張燕這次名字並沒有成為過去式,家裡人依舊稱呼她「小燕子」,並非外界理解的那樣。
其實張馨予不止一次回應原名「張燕」,在《火星情報局》中,她就模擬了和鍵盤俠回懟的畫面,怒懟鍵盤俠:張燕怎麼了,張燕是我父母給我起的名字啊,你難道沒有胎名嗎?
其實很多明星都不屑於網友對他們的評價,一方面是網友太多了,悠悠眾口難以一一對質,另一方面是和網友太較真,有損自己寬容大度的形象。但也是因為他們的縱容,使造謠者越演越烈。而張馨予獨樹一幟,敢於和造謠者正面pk,著實勇敢。或許是當了軍嫂之後,更在乎名譽了吧。
懂得珍惜名譽的明星,才能在娛樂圈走得更久,張馨予如今除了演員身份,還兼任主持人,前不久還主持了金雞獎提名者表彰儀式,事業越來越好了,恭喜她!也希望網友謹言慎行,對於不確定的言論,不要妄自評論,以免「引火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