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1月14日訊(記者明眺生 通訊員黃凱霞)昨悉,江夏區一村民因違反森林防火戒嚴令,在自家屋後燒荒,被森林公安部門予以治安拘留5天的處罰。
1月11日,武漢市森林公安局江夏區分局接到報警:江夏區烏龍泉街勤勞村朱元甫灣南邊有杉樹被燒。森林警察立即趕赴現場,調查取證。
朱某某(左二)指認放火燒荒現場。江夏森林警方供圖
經查,該村村民朱某某在未辦理任何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在自家房屋後放火焚燒野外枯草,致使部分樹木受損,燒荒現場過火面積達7餘畝。
森林警方認為,朱某某在戒嚴期和戒嚴區範圍內擅自野外用火,違反了江夏區政府發布的《森林防火戒嚴令》。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朱某某予以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
過火現場。
江夏區共有森林面積近60萬畝。區政府於2019年9月29日發布《森林防火戒嚴令》,規定全區林緣500米範圍內禁止野外用火,嚴禁未經批准燒荒、燒田埂、焚燒農作物、焚燒廢棄物料等。
眼下已進入森林防火高峰期,森林火險等級高,森林警方提醒市民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識,萬勿違規在野外用火。
【編輯:鄧臘秀】
【來源:長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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