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G觀察志#隨著《原神》甘雨的角色PV正式登場,這個視頻的播放量也堪稱神速地迅速攀升,甘雨成為了《原神》的角色PV中,播放量位居第五位的存在。雖然甘雨角色PV播放量迅速攀升的背後證明了「老SP」的力量,但這個熱度也同樣為甘雨帶來了一些無聊的爭論。但與其說是針對甘雨這個角色,倒不如說是針對整個《原神》,因為又有人在批評《原神》抄襲了。
作為一個正經的旅行者,當甘雨的角色PV正式發布之後,我就喜歡到評論區去觀賞「老SP」們精彩心生,除了各大UP的精彩表演之外,剩下的便是一眾紳士們對家的企盼:孩子真的需要一個娘!除此之外,還是有些無聊的「釣魚行為」。比如,在甘雨的PV正式發布之後,又有人站出來發表「正義之言」:甘雨的角色PV抄襲了《公主連結》。面對這一批評,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又開始整活了,又要重溫經典了。
老實說,這種類似的抄襲舉證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截取視頻的某一幀與其他作品的某一幀進行對比,便是「XXX抄襲XXX的證據」。這樣的事情,在某個名為「反二次元吧」的貼吧中,每天都在上演。正好,借著這個機會,來聊一聊我個人對這種所謂的抄襲的看法。從我個人的理解來看,其實分鏡這種東西是沒什麼版權不版權的,除非是大面積的一致,否則單獨拿出某一個畫面來碰瓷的行為,是算不上舉證的。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喜歡玩攝影的觀眾肯定知道一種名為「希區柯克(滑動變焦)」的拍攝手法,而這個拍攝手法最早出自於電影《迷魂記》。那麼問題來了,採用與《迷魂記》這部電影相同手法拍攝出相同畫面的電影或者電視劇,甚至是短視頻,算作抄襲嗎?很顯然,稍微有些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樣的行為並不構成抄襲,否則那些攝影類的UP早已經被版權公司送上了海量的「律師函」。
雖然這樣的一個例子並不是很恰當,但原理還是大致相同的,其實動畫分鏡真的沒有辦法去界定是否抄襲。觀眾們最經典的一個調侃便是:你打字時所使用的的成語或者說漢字,還抄襲了《新華字典》呢!有一說一,除了大面積、大範圍的語句、情節設定和角色人設雷同之外,基本上是無法判定是否抄襲的。
而這種截取視頻的某一幀或者拿一張圖去舉報「XXX抄襲XXX」的行為,基本上就算是碰瓷行為。當然,網絡上對於這樣的行為也有一種相當形象的描述,那就是「釣魚」。老實說,對於《原神》這部作品而言,抄襲這種罵名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從《原神》誕生的那一天起,《原神》這個名字就與「抄襲」這個詞緊密地聯繫在了一起。面對批評者的慷慨陳詞,甚至給我一種他們就是版權方的既視感。
可問題是,過了這麼久,《原神》運營方米哈遊已經賺得盆滿缽滿,可為什麼還沒有所謂的版權方來狀告米哈遊呢?雖然國內的版權意識還並不完善,可對於這種知識版權侵權的行為,國內的處罰還是比較嚴重的。因此,如果《原神》被石錘抄襲,是絕不可能逃脫「被寄律師函」的命運。俗話說得好,時間會證明一切,普通大眾興起對版權的維護意識是好事,但這絕不是用來帶節奏的工具。
因此,這一次「《原神》甘雨PV抄襲《公主連結》」的討論,對於我個人而言就算是「經典重現」,這種「整活」事件幾乎每天都在發生,而這些所謂的「正義人士」還真就每天跟閒著沒事幹一眼,一幀一幀地挑國產作品的毛病。抄襲的確是一件可恥的行為,但無確切理由地為別人貼上抄襲的標籤,也同樣是種可恥的行為。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