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將於9月24日、25日舉行,司法考試試題將於9月26日早8時公布,中國教育在線資格頻道將在第一時間發布2016年司法考試真題。
受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委託,中國普法網現予公布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載。本頁內容如與考試試卷有出入的,以考試試卷為準;本頁試題的題序或選項順序與考生使用的試卷不同的,以試題選項內容為準。
試卷二真題
提示:本試卷為選擇題,由計算機閱讀。請將所選答案填塗在答題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題,每題1分,共50分。
1.關於不作為犯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當然適用於不作為犯罪,不真正不作為犯的作為義務必須源於法律的明文規定
B.在特殊情況下,不真正不作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為人具有作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為犯屬於行為犯,危害結果並非不真正不作為犯的構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侵犯財產罪中均存在不作為犯
2.關於因果關係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重傷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離開後取走王某財物。甲的行為與王某的財產損失有因果關係
B.乙糾集他人持兇器砍殺李某,將李某逼至江邊,李某無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為與李某的死亡無因果關係
C.丙酒後開車被查。交警指揮丙停車不當,致石某的車撞上丙車,石某身亡。丙的行為與石某死亡無因果關係
D.丁敲詐勒索陳某。陳某給丁匯款時,誤將3萬元匯到另一詐騙犯帳戶中。丁的行為與陳某的財產損失無因果關係
3.關於刑事責任能力,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第一次吸毒產生幻覺,誤以為伍某在追殺自己,用木棒將伍某打成重傷。甲的行為成立過失致人重傷罪
B.乙以殺人故意刀砍陸某時突發精神病,繼續猛砍致陸某死亡。不管採取何種學說,乙都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
C.丙因實施爆炸被抓,相關證據足以證明丙已滿15周歲,但無法查明具體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責任
D.丁在14周歲生日當晚故意砍殺張某,後心生悔意將其送往醫院搶救,張某仍於次日死亡。應追究丁的刑事責任
4.農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駕駛拖拉機,其認為拖拉機不屬於《刑法》第133條之一規定的機動車。關於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未能正確評價自身的行為,存在事實認識錯誤
B.甲欠缺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其行為不構成犯罪
C.甲對危險駕駛事實有認識,具有危險駕駛的故意
D.甲受認識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對自身行為負責
5.吳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吳某的槍中只有一發子彈,認識到開槍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設定吳某對甲、乙均有殺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確的?
A.如吳某一槍沒有打中甲和乙,子彈從甲與乙的中間穿過,則對甲、乙均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
B.如吳某一槍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則對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對乙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實行數罪併罰
C.如吳某一槍同時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傷,則對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對乙僅成立故意傷害罪
D.如吳某一槍同時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則對甲、乙均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實行數罪併罰
6.關於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為保護國家利益實施的防衛行為,只有當防衛人是國家工作人員時,才成立正當防衛
B.為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財物反擊不法侵害人,導致該財物被毀壞的,對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當防衛
C.為擺脫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慮到人性弱點,可認定為緊急避險
D.為保護個人利益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也可通過損害公共利益的方法進行緊急避險
7.甲、乙、丙共同故意傷害丁,丁死亡。經查明,甲、乙都使用鐵棒,丙未使用任何兇器;屍體上除一處致命傷外,再無其他傷害;可以肯定致命傷不是丙造成的,但不能確定是甲造成還是乙造成的。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因致命傷不是丙造成的,屍體上也沒有其他傷害,故丙不成立故意傷害罪
B.對甲與乙雖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但不能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罪
C.甲、乙成立故意傷害(致死)罪,丙成立故意傷害罪但不屬於傷害致死
D.認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傷害(致死)罪,與存疑時有利於被告的原則並不矛盾
8.《刑法》第64條前段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關於該規定的適用,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以賭博為業,但手氣欠佳輸掉200萬元。輸掉的200萬元屬於賭資,應責令甲全額退賠
B.乙挪用公款炒股獲利500萬元用於購買房產(案發時貶值為300萬元),應責令乙退賠500萬元
C.丙向國家工作人員李某行賄100萬元。除向李某追繳100萬元外,還應責令丙退賠100萬元
D.丁與王某共同竊取他人財物30萬元。因二人均應對30萬元負責,故應向二人各追繳30萬元
9.關於職業禁止,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屬於「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
B.行為人違反職業禁止的決定,情節嚴重的,應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
C.判處有期徒刑並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同時決定職業禁止的,在有期徒刑與剝奪政治權利均執行完畢後,才能執行職業禁止
D.職業禁止的期限均為3年至5年
10.關於追訴時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刑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不再追訴。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為拘役,不能適用該規定計算危險駕駛罪的追訴時效
B.在共同犯罪中,對主犯與從犯適用不同的法定刑時,應分別計算各自的追訴時效,不得按照主犯適用的法定刑計算從犯的追訴期限
C.追訴時效實際上屬於刑事訴訟的內容,刑事訴訟採取從新原則,故對刑法所規定的追訴時效,不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D.劉某故意殺人後逃往國外18年,在國外因偽造私人印章(在我國不構成犯罪)被通緝時潛回國內。4年後,其殺人案件被公安機關發現。因追訴時效中斷,應追訴劉某故意殺人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