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國際禁毒日前夕,傳來重磅消息:國內知名編劇寧財神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查獲。他承認從2013年12月底開始吸食冰毒至今,被抓獲前剛剛吸過毒。由此引起的輿情震蕩還會持續一段日子。
禁毒日以宣傳禁毒為重,寧財神被抓,帶來了令人錯愕的戲劇衝突,但無人會說這樣的劇情好看。
若要設立禁毒日的形象大使,公眾人物是首選;而公眾人物一旦丟棄光環效應,自貶形象做「癮君子」,那也會對社會的禁毒氛圍產生特別壞的影響。公眾人物具有極大的社會影響力,一言一行,豈能為所欲為?
在愈發嚴峻的禁毒形勢下,人們痛惜寧財神、怒斥寧財神,不僅是恨鐵不成鋼,更是呼喚社會凝聚更大的力量抵禦毒品誘惑、打擊毒品犯罪。
昨天,廣東虎門再演「銷煙」。現場銷毀各類毒品240公斤,騰起的黑煙,正是一種來自歷史深處的警示。
現實語境下,形勢令人憂慮。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分析毒品犯罪的最新趨勢時表示,從地域分布來看,毒品犯罪已經從邊境、沿海地區逐漸向周邊、內陸地區多渠道、全方位蔓延。
25日,習近平對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堅決遏制毒品問題蔓延勢頭」。
每一個有憂患意識的中國人,都應該成為遏制毒品問題蔓延勢頭的成員。人們對公眾人物最為期盼,卻也最失望於一些明星的拙劣表現。
此前,導演張元「復吸」被抓,算上不久前的李代沫事件,短短幾個月,「貴圈」糗事不少。視線再拉長一些,吸毒明星的陣容還要擴大許多。
公眾人物接連「涉毒」,喪失「底線立場」是一大原因。
人們雖然不再以「德藝雙馨」要求每個公眾人物,但是「不吸毒」「不傳毒」,什麼時候都是底線。那種「社會觀感不佳,但自我印象好」,說白了,是一種自欺欺人。李代沫犯下「容留他人吸毒罪」,害人又害己,還有什麼「自我印象」?
在今天看來,公眾人物做不成楷模不要緊,但萬萬不能做「反面例子」。
對公眾人物而言,需要重拾「底線立場」,遠離黃賭毒。但一些人就是不以為然,死抱著「追求靈感」「緩解壓力」的藉口,大吸特吸。
昨天播發的新華社銳評論《「明星」變「毒星」 演藝圈莫成「金三角」》痛斥了這種現象:明知「毒品是惡魔」,卻依舊知法犯法,通過毒品尋求精神寄託和依賴是多麼荒唐!演藝圈不是「金三角」……
「如果明天是2012,我會馬上把每一種毒品嘗試一遍,見撒旦時,才能知道怎麼跟它聊天」,這是網友挖出的寧財神2011年微博,與其說一語成讖,不如說是早有心魔。而這樣含有強烈暗示作用的「精彩語錄」,越流行,越有害。
公眾人物還是多愛惜一點羽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