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宮中的將軍》是我讀的第三部加西亞·馬爾克斯的小說,前兩部分別是《百年孤獨》和《霍亂時期的愛情》,它們對我的人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時隔六年之久再讀這位大師的作品,我只覺得百感交集、不能言語!
惆悵感傷綿延不絕,書中文字已經極為平淡克制,現實主義的手法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以致於我一開始不敢相信這本小說竟是出自魔幻現實主義大師馬爾克斯之手。
書中的主人公玻利瓦爾也是我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他生命的最後一段旅程自然是我不知道事。
他是南美洲的解放者,結束了西班牙的殖民統治,但在他最後的日子裡卻是如此消瘦和憔悴,個子不到一米六五,體重低於八十八磅,讓人不敢相信這是一個四十六歲的人擁有的樣子。
卸任總統之後,身患重疾的將軍沒能得到他該有的待遇,落寞疲憊地沿著馬格達萊納河離開,失眠症和溼熱天氣引起的煩躁如影隨形。
整本書都浸泡在這種氛圍裡面,而我的感覺不像六年前「進入」馬孔多時那樣的悶熱難耐,反而有一種悽涼悲傷的心情產生,外界的喧譁騷動都化為烏有了。
說實話,要不是因為讀了唐諾的《閱讀的故事》,我可能不會馬上就把此書拿來讀。唐諾引用了描寫將軍讀書的段落,引起了我強烈的好奇心。
這是他完整讀過的最後一本書。他本來嗜書若命,無論在戰鬥間歇, 或者在做愛後休息時都手不釋卷, 不過沒有系統和方法。不管什麼時候, 光線如何, 他都看書, 樹下散步時看, 赤道陽光下騎在馬背上也看, 有時坐在馬車裡經過顛簸的石子路, 有時躺在吊床上晃悠, 一面口授信件一面看書。利馬的一個書商接到他選購書籍的目錄, 數量之大, 品種之多, 感到十分驚奇, 從希臘哲學家的著作到手相術的書籍無所不有。他年輕時受老師西蒙·羅德裡格斯的影響, 愛看浪漫主義的作品, 由於他理想主義和狂熱的氣質, 他把自己當成了作品的主人公, 興趣經久不衰。這些激情的作品決定了他一生的性格。凡是能弄到手的,他都看,他沒有特別喜愛的作家, 不同時期有許多不同的偏愛。他每到一地的住處, 書架總是塞得滿滿的, 最後臥室和走廊的書籍堆積成山,投有歸檔的文件也越來越多,滿坑滿谷。他手頭的書永遠來不及看。當他從一個城市遷移到另一個城市, 就把書留給最可靠的朋友保管, 再也不問它們的下落, 他的戎馬生涯迫使他從玻利維亞到委內瑞拉留下一條四百多裡長的書籍和文件的軌跡。早在視力衰退之前, 將軍已經開始讓書記員朗讀, 最後由於嫌眼鏡礙事,自己乾脆不看書了。但他對於讀書的興趣也隨之減退,像往常一樣,他找出一個不是他自己能決定的理由。「問題是好書越來越少了。」他說。
將軍曾經嗜書如命與喜歡浪漫主義的性格特徵與我有了共同點,後面接著讀到其崇拜拿破崙和盧梭,而我也曾因崇拜這兩位特意去找了他們的傳記和作品來讀,與我不謀而合的喜好著實讓人又驚又喜。
但是轉過頭來仔細想想,年輕人有哪個不是理想主義的呢,青春熱血和年少輕狂太正常不過了。
只不過人最終還是走不出這座現實與命運造就的迷宮,美洲一體化無法實現,叛變者使得大哥倫比亞共和國分崩離析,而非統一與和平的世界。
正如玻利瓦爾最後所說:「而我卻在迷夢中摸索,尋求根本不存在的東西。」
風流韻事常常是人們更加關心的對象,拿破崙的約瑟芬皇后要比他下面的將軍更為聞名。
二十歲喪偶的將軍之後都沒有再娶,三十五任情人中只有曼努埃拉在佔了重要的地位,其他的都如小鳥一般來去匆匆了。
曼努埃拉是一位如女英雄一般的人物,十八歲就跟禁衛軍軍官私奔,兩年後又嫁給了比自己大一倍的英國醫生,最後用她的倔強和狡黠政府了南美洲的解放者。
在這篇十多萬字的歷史小說中涉及到她的描寫已經佔了不少的份額,從一開始的幫將軍躲避暗殺者,到最後反對新政府而單槍匹馬的戰鬥。
更令我大吃一驚的是,曼努埃拉在將軍死後被驅逐到秘魯的港口派塔流浪期間,還會見了寫《白鯨》的梅爾維爾,他們竟然是同一時代的人物,並且還產生了交集。
當然,這些點綴不能改變全文的基調氛圍,老馬的筆法將過去未來巧妙地穿插在敘事的過程中,好似藤葉蔓延的爬山虎將屋子完全的包裹在裡面,最後融為一體。
與其說是一本小說,倒不如說就是歷史在你眼前真實地發生一樣,玻利瓦爾赤裸裸的躺在你面前,形容枯槁,白髮落盡。
這本書出版已經整整三十年了,那個特殊時期國際社會風雲巨變,想必也包含了一些歷史政治的影響在裡面。
其中的一句話使我印象深刻——「歐洲人認為只有歐洲的發明適用於全世界,凡是與之不同的東西都該受到譴責。」 真是值得反覆思索啊!
馬爾克斯倒不是對玻利瓦爾本人有多大的興趣,他更關心神秘的馬格達萊納河和那些久遠模糊的歷史記憶。
為此可花費了他不少時間精力,三十四卷的回憶錄和上萬份文檔信件,三年潛心研究,兩年伏案寫作,七次校閱修改,還有諸多專家學者在歷史方面的幫助。
不得不說,馬爾克斯確實是一位細緻認真,靠後天的紮實和勤奮成就的大師。
那隻瘦的皮包骨頭的小狗跳上了與將軍隨行的舢板,被兩隻獵犬咬的渾身血跡,不過它卻不肯認輸,兇猛自衛。
將軍吩咐收養了它,並派人幫它洗澡,撒上爽身粉,但它疥瘡和邋遢的模樣始終沒變。
「咱們給它起什麼名字?」
「玻利瓦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