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允許境外人員報名參加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涉及到了境外人員報考執業藥師考試的相對應標準,具體內容如下所示:
一、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和外籍人員均可申請辦理在我省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參加參加考試標準依照《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考試實施辦法》執行,境外人員在境外的工作經歷,可視作國內工作經歷。
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正常情況下每一年舉行一次,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詳細考試通知,請關注海南省人社部門官方網站、海南就業服務微信公眾號和中國人事考試網等媒體。
三、境外人員申請辦理報名參加參加考試,應依照報名參加相關規定,提交填寫信息的制式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本人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居民身份證明、港澳臺通行證;外籍人員護照、籤證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明)、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
四、經資格審核合格的,發放準考證,境外人員持個人申請辦理報名參加時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依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五、獲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境外人員,辦理註冊手續後,可在規定的業務範圍內開展相對應的執業活動。
對比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執業藥師報名條件能夠發現,有一項報名參加政策竟有一定的放寬!那便是專業工作崗位參加工作時間計算方式。
在人事網2020年5月30日更新的《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考試》中,並沒有提到詳細的參加工作時間計算方式,只有在【其他事項】中提到「凡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相對應制度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而在2019年8月2日的《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考試》中提到:專業工作崗位參加工作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報名參加人員從事的非藥學、非中藥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工作崗位參加工作時間。未獲得畢業證書前的工作經歷不算入專業工作崗位參加工作時間。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崗位參加工作時間。
獲得藥學、中藥學及相對應專業第一學歷並報名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後獲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對應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獲得第一學歷至報名參加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工作崗位參加工作時間。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工作崗位參加工作時間,脫產學習前後的實際專業工作崗位參加工作時間可累計。
海南省最先放寬對境外人員報考執業藥師的標準限制,未來可能會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具體以各省官網通知為準。報考條件放寬意味著報考人數增加,2021屆考生備考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