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希斯曼「如瘦」品牌宣傳保健功效或涉虛假宣傳 實控人「化名」炫富、代理模式被指涉傳
來源: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9月28日訊(記者 喬漪)近日,有消費者向中國網財經記者投訴稱,其在「希斯曼」品牌代理處購買的「如瘦低聚肽葡萄複合飲品」,號稱「不僅具有清腸排毒、改善便秘、燃脂排脂、減肥纖體等功效,還能美白養顏、祛痘淡斑、解酒護肝、調理三高」,但自己食用後不僅體重一斤沒掉,反而「拉肚子拉到飛起,喝水越多拉肚子次數越多,而且有口乾的情況,食慾也不好。」該消費者認為上述產品涉嫌虛假宣傳。
據悉,希斯曼旗下擁有如瘦、SUISMODE、凡美日記三個品牌,其中如瘦為食品品牌、SUISMODE為服裝品牌、凡美日記為日化用品。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希斯曼官網在工商註冊系統登記備案的官網www.suismode.cn已無法打開,旗下產品均依靠品牌代理進行推廣銷售,而隨著營銷模式的曝光,其多級代理制度也被質疑涉嫌傳銷。
據天眼查信息,廈門市希斯曼貿易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9月,註冊資本1000萬元,吳淑娟為該公司法人及股東,持股比例90%。除此之外,吳淑娟名下還實際控制廈門市菲小妞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希斯曼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希斯曼實業有限公司三家與「希斯曼」商標有關企業。
中國網財經記者調查發現,希斯曼大股東吳淑娟還以「菲小妞」的ID註冊了抖音帳號,該帳號個人介紹顯示,「菲小妞」即「希斯曼公司總裁」,還有「創業十年」、「座駕勞斯萊斯庫裡南」等個人說明,而「菲小妞」在抖音分享的短視頻作品,也大都是其購買豪車、參加奢侈品品牌活動等日常生活。
宣傳保健功效涉虛假宣傳 「合作方」華南農業大學回應「從未聽說過希斯曼」
據希斯曼宣傳資料,「如瘦低聚肽葡萄複合飲品」系該品牌與華南農業大學攜手推出的最新一代革命性排毒產品,「匯聚行業頂尖技術專家與教授嘔心瀝血之結晶,研發市場無法複製的獨家超前配方,黃金配比重磅出擊排毒與降脂,『飲』爆全球排毒市場,颳起全球減脂颶風。」產品功效顯示,該飲品不僅能清腸排毒、改善便秘、燃脂排脂、減肥纖體,甚至可以美白養顏、祛痘淡斑、解酒護肝、調理三高。
根據包裝信息,「如瘦低聚肽葡萄複合飲品」系上海希斯曼實業有限公司委託惠州同富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公開資料顯示,惠州同富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專注OEM貼牌代工,這意味著該產品並非如瘦自主生產。
隨後,記者致電華南農業大學宣傳部進行核實,相關負責人表示,學校並未與希斯曼微商有關企業進行合作,且從未聽說過該品牌。
不僅如此,記者查詢「如瘦低聚肽葡萄複合飲品」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1744132300105顯示,該產品食品類別為飲料,且未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詢平臺註冊備案。
據《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除保健食品外的食品廣告不得宣傳保健功能,也不得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事實上,除了低聚肽葡萄複合飲品,希斯曼旗下多個產品均被冠以保健功效。例如「如瘦草莓/香蕉蛋白肽代餐球」,號稱可燃燒脂肪、改善體質、白皙美服、改善脫髮;「如瘦不老莓彈性蛋白肽複合果味飲品」則具有抗糖化、祛黃淡斑、緊緻彈潤、高效美白、美白養顏、抗氧修護、改善身體機能七大功效;「如瘦藜麥悉心全餐」更憑藉108種穀物而具有健康代餐、體態輕盈、管理體重、改善便秘、控糖控脂控熱量等功效,然而上述產品生產許可證信息顯示,其食品類別均為飲料。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今年5月發布的《關於開展固體飲料、壓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專項整治的通知》,整治重點包括食品標籤、說明書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廣告、會議、講座、健康諮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對有委託生產、涉嫌疾病預防、治療及保健功能聲稱或「纖體」「瘦身」等類似宣傳用語、有適宜人群或定量食用的食品,加大抽檢監測力度。重點檢驗與宣傳用語相關的物質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雙醋酚丁、匹克硫酸鈉、麻黃鹼、偽麻黃鹼、酚酞、西地那非、育亨賓、布洛芬、鹽酸二甲雙胍、γ-羥基丁酸等藥品、非食用物質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中國網財經記者調查發現,隨著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社交平臺不斷曝光,希斯曼品牌自2019年起逐漸「走紅」,與此同時,該品牌卻悄悄將官網註銷,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也於去年年底停更。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希斯曼抓住了消費者想要減肥或者實現完美體型的市場痛點,大肆虛假宣傳「減肥」等功效,生生將幾款普通食品美化成了減肥「良藥」。
「由於國家監管部門對虛假宣傳不法行為處罰力度的加大,希斯曼不敢直接以公司的名義在公眾號等平臺宣傳減肥等功效,卻放任、甚至提供虛假宣傳材料給代理商進行宣傳,或許已經做好隨時切割、讓代理商背鍋的準備。」
多級代理模式被指涉傳 代理稱「公司幫包裝抖音快手帳號」
中國網財經記者聯繫到希斯曼一位代理了解該品牌旗下產品及售價,被告知「零售都是統一價,做代理可以更便宜」。
代理提供的資料顯示,代理層級共分為女王、女神、市代、省代四級,每個級別拿貨門檻不同,級別越高拿貨價格越低。以零售價189元/盒的「如瘦低聚肽柚子複合植物飲品」為例,女王級別需一次性進貨15盒及以上,總價1935元,相當於每盒單價129元;女神級別需一次性進貨3箱及以上(30盒/箱),總價9900元,每盒單價110元;市代級別需一次性進貨15箱及以上,總價40950元,每盒單價91元;省代級別需一次性進貨200箱及以上,總價426000元,每盒單價71元。此外,還須分別繳納500元至5000元不同級別的保證金以獲得公司授權。
「這種肯定是越高級越賺錢、利潤越大,你要想往招商方面走,那肯定要把自己的利潤最大化,而且女王的扶持力度跟市代、省代的扶持力度肯定就不能比。」
該代理同時也印證了前述業內人士「代理虛假宣傳的資料由公司提供」的說法,據其介紹,代理升級為市代、省代後,均要到上海總公司「一對一打造」、由專業團隊進行培訓,手把手指導(社交平臺)帳號的運營和包裝,「現在流量都在抖音快手,希斯曼將幫助代理打造短視頻帶貨帳號,獲取精準流量和粉絲變現。」
除了零售利潤,後期團隊裂變也能為代理帶來收益。按照該代理的說法,同級別招人還可享「團隊返利」,「市代B招市代C返利8000元,省代B招省代C返利18000元,」而且這種業績返利是永久的。
對此,上述業內人士表示,希斯曼設置多級代理制度,讓代理商組成上下級關係,代理商通過認購產品繳納入門費,以此獲得代理資格和「拉人頭」的獎勵,該經營模式符合《禁止傳銷條例》中傳銷行為的行為特徵,涉嫌傳銷。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屬於傳銷行為。
針對以上問題,中國網財經記者向廈門市希斯曼貿易有限公司發送採訪函,截至發稿始終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