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導 記者 尹豔輝】據香港《星島日報》10月13日報導,在審理「修例風波」相關案件中,多次批評警方「誇大供詞並不可信」,而裁定案中被告襲警或阻差辦公等罪均罪名不成立的西九龍法院法官林子勤,將於11月2日起調職,報導稱,林子勤短期內不會處理「修例風波」案件。
《星島日報》報導稱,林子勤將於11月2日起被調往淫褻物品審裁處工作,主要負責為事物及物品評定類別,以及裁定有關物品是否屬於淫褻或不雅。換言之,林子勤將調離刑事案件的審訊工作,短期內都不會處理「示威」案件。
報導提到,因參與2016年旺角暴動罪成被判刑46個月的「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被控於去年7月在瑪嘉烈醫院內涉拳打保安,及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案後,林子勤於今年9月16日在裁決時稱,事主保安員表示沒有被打中,也沒有感到痛楚,即使其他證人能夠描述被告襲擊的動作,但法庭會以事主證供為主。
而精神醫生診斷被告智商只有50至70,表現衝動,不跟從他人指示,記憶力比常人低,林子勤還質疑被告能否理解警員要求她出示身份證,雖然被告一度拿出身份證又收起,可見被告理解要求,但林子勤認為對於智障人士而言,並非唯一合理推論,有可能只是「小朋友發脾氣」,所以裁定被告兩罪均罪脫。林子勤更說,處理如被告智障人士事件時,應給予包容和耐性,非用強硬態度。
另外,林子勤在審理4名男子被控於1月1日在山東街與通菜街襲擊一名便衣男警案時,認為證人女警供詞質片段不符,被告李俊賢沒有掙扎卻被警員弄至嚴重受傷,指責警員使用武力不合比例,存心推搪及誇大證供。至於警員在辨認被告鍾兆濠時,僅觀察了一兩秒,林子勤聲稱警員認人素質差,裁定二人均罪脫,同案另兩被告李炳希和利子恆則因曾承認協助在場人士避免拘捕,令施襲者成功逃走,屬履行把風角色,裁定襲警罪成,各判刑3個月。
此外,林官處理於「金鐘衝突事件」時,一名承認非法集結罪的貿易公司董事助理入獄2周,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申請覆核,律政司直指林子勤沒有充分考慮現場其他人士的暴力行為,及過分著重被告個人行為,刑期應最少為2個月監禁,但林子勤宣稱已根據上訴指引考慮判刑因素,乃拒絕控方的覆核申請,維持原判。
林子勤於今年6月中在處理聽障學生被控襲警案時,也拒絕控方要求警員匿名令的申請,稱匿名令不合理及不相稱,此舉是降低傳媒積極報導和不符合公眾行益。
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此前曾發表文章,提醒司法界人士不要再像迷途羔羊般扭曲《基本法》、歪曲甚至踐踏香港法律,不要再成為街頭暴力的辯護者。有媒體稱,「終於有人說出了正確的話」。事實上,香港警方在「修例風波」中拘捕的人士絕大多數處於保釋狀態,其中像非法持有大批槍械和違禁武器、當街圍毆蓄意傷人這樣的嚴重犯罪都能獲得保釋,與司法界一些人一味姑息縱容不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