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4年18年到以後 為了你,我願意陪你走下去
小編今天講的故事就是小編本人了,在每個人年輕的時候,或許都會追過星。畢竟明星在舞臺上那麼耀眼並且光芒四射的,難免會讓人對他產生一種敬仰的喜歡。
李易峰,一個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的一個正能量的小鮮肉。已經三十一歲的他,可能不能說成小鮮肉,但是在我卻認為他卻像是個長不大的孩子不過已經褪去了青澀,留下來的就是成熟與穩重。我喜歡他還要從14那年夏天說起,認識到他的時候是因為在《古劍奇譚》的一個叫百裡屠蘇的他,看著難以接近好像很面癱的人,就這樣一集一集的追著劇情看。
當初並沒有什麼感覺,後來就感覺是個挺好的一個人。後來有人問我為什麼會對他有感覺?我其實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就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因為他是一個很優秀而且很成功的人,我也想著要努力,這樣就會有人說李易峰的粉絲也都是很棒的人。如今已經過去了四年多了,一直以來喜新厭舊的人,做夢也沒有想到喜歡他1460天了。
剛開始的時候,因為喜歡新事物的我,對李易峰真的是超級迷戀,買海報,買貼畫,買明信片之類的。總之我能力有限的,能買的我都買了,然後還把買的貼畫貼成個很大的心在我屋子裡。海報也是貼的超級滿的,那一陣子我媽都以為我追星追瘋了,其實那時候我還小所以比較瘋狂。
隨著時間的沉澱,喜歡日益加深,只不過沒有那麼瘋狂了,畢竟已經過了那個年紀了。現在的我會更加沉穩的去愛他。不過不得不說,因為有了一個偶像明星,你會更加的努力,會好好學習,對自己的人生也會有目標。雖然最後不可能在一起,但是你把自己變得更好了,這就是一位偶像的力量了。
現在的我還是因為他的電視劇上映了而守著電視機;會因為他的一場電影上映了而去第一時間去搶票;會因為他出來一首付費的歌曲而付費買了也要聽,甚至會重複很多遍的聽。
對待每個角色都細心推敲的他,才會讓我著迷吧。
我多想和你在一起,可惜大千世界人來人往,可惜你我之間千山萬水這句話我覺得非常適合一個粉絲與明星之間的差距吧。不管李易峰最後會變的怎麼樣,我相信李易峰的粉絲是永遠不會離開他的,如今已經三十的他,還在為工作而努力,一直都是世界上最好的偶像。
不是所有人都會追星,但我呢?就是那樣的人,因為他,我想要把自己變得足夠好。一個很優秀的人仍然在繼續努力,那麼我們更要努力的,因為越努力越幸運。
最喜歡的一句話:當你盛裝出席成為別人的新郎,我閉口不提往日對你的痴狂;當我穿戴整齊成為別人的新娘,你依舊是我最初的夢想。
不管是四年還是四十年,我一直都記得你,是你把我變得這麼優秀的,因為你,我才變得更好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