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醯胺用作助凝劑時注意事項。在作為助凝劑使用時,一般的投加順序在投混凝劑之後。前後相隔半小時為宜,使雜質顆粒先行脫穩到一定程度為聚丙烯醯胺大離子的絮凝作用創造條件。如果獨作為處理高濁度水絮凝劑時,則應先投加聚丙烯醯胺絮凝劑,否則會影響其使用效果。
PAM吸附一部分膠粒,使其濁度降低,其餘膠粒由其他混凝劑脫粒脫穩,再由PAM吸附,這樣可降低其他混凝劑的劑量。配製聚丙烯醯胺水溶液時,應在搪瓷,鍍鋅,鋁製或塑料桶內進行,不可再鐵質容器內配製和貯存。溶解時應注意講產品慢慢地加入帶攪拌和加熱措施的溶解器中,應避免結固,溶液應在適宜的溫度下配製,並避免長時間攪拌否則會導致聚合物降解,影響使用效果。聚丙烯醯胺水溶液應做到現用現配,當溶解液長時間放置,其性能會視水質的情況而逐漸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