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
何晏註:喪者哀戚,飽食於其側,是無惻隱之心。邢疏:此章言孔子助喪家執事時,故得有食。飢而廢事,非禮也。飽而忘哀,亦非禮。故食而不飽,以喪者哀戚,若飽食於其側,是無惻愴隱痛之心也。
皇疏:「孔子助葬時也。為應執事,故必食也。必有哀色,故不飽也。」必有哀色,此語甚是心結,與巧言令色有何異哉?哀色會不會過了?如果是莊色,表情凝重,還更合情理。
世外之人無哀。入世之人助葬執事,表情凝重,應是中和之態;有哀色,是心中有憂傷愁苦所致,如確是與喪者感情所至,無可非議,如非有感情而有哀色,則哀豈不假?如此之假,豈非偽君子?
未飽,想再吃點又礙於顏面而忍著,或說沒心情吃,似乎也有巧言令色的嫌疑。回家還再吃,只怕不直。如吃得適量、自然,不貪吃,不狼吞虎咽,表現自然得體即可,也是中庸之道。
仁者之心,是必如此慎獨乎?在遇喪事時,則不吃飽?真是如此嗎?
前面所解有喪者,是喪葬者之喪。接下來,我想講另一種喪,這個喪的意思指的是喪失、缺喪、缺少、缺失。喪什麼?喪仁德道義,或喪友唯利缺忠少信。喪失這些,是有喪者。從求學修身的角度來看,和這種喪失仁德道義的人在一起,呆不住,在一起吃不香,隨便吃點就走。不是投機的那種,可以安心吃,吃到飽。求學修身,也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當與有德者居,裡仁為美。
很多人把這章與下一章「子於是日哭,則不歌」合在一起理解,以為都是喪葬之事。
子於是日哭,則不歌。
何晏註:一日之中,或哭或歌,是褻於禮容。邢疏:此章言孔子於是日聞喪或吊人而哭,則終是日不歌也。若一日之中,或哭或歌,是褻瀆於禮容,故不為也。《檀弓》曰:「吊於人,是日不樂。」注引此文是也。
朱子集註:哭,謂吊哭。一日之內,餘哀未忘,自不能歌也。謝氏曰:「學者於此二者,可見聖人情性之正也。能識聖人之情性,然後可以學道。」
如果是宰我,可能會問:剛弔喪完,又喜聽媳婦產子,歌不歌?樂不樂?
是日悲,則不樂?
「歌」。這裡的歌字,是指歌唱,是指唱快樂的歌,而不是哀傷的歌。不歌,是不是就是不樂?不能快樂?
傷哭,則情緒未回來,所哭之事也還未遠,歌的心情和飽滿激情也還不到位;哭則嗓子也有啞聲,歌不成興。是有哀傷的人,則不縱情的意思。從養生來講,悲喜不宜反覆無常,容易傷身。
哀喜不可無常,這是指不可過喜過哀。人之常情,有喜有哀;順其自然,有喜則喜,有哀則哀,有樂則樂,並不需壓抑自己性情。
歌者,也得醞釀情緒、心境,就如祭祀,先行齋戒也是為了進入誠敬心境、狀態。
所以,一己之喜之哀,有之則順之;而歌則須有心境,故是日哭則不歌。如果夫子弔喪回來,聽宰我(或一個像宰我這樣愛問刁鑽問題的人)說媳婦產子,則夫子微微一樂,說,我看看去。而不會臉色難看,說,我今日剛弔喪,不宜樂,我就不去看這剛出世的孩子了。若有人說,弔喪的人身上有晦氣不宜見這孩子,似也說得過去。那宰我就不在夫子弔喪時問了,則在別事(如朋友受傷等,可哭之事實在太多)時再來問,宰我說,夫子沒弔喪,應該去看看孩子,這麼高興的事怎麼也應該去看看。夫子會怎麼說?會說,我今日哀傷過,就不去這種喜樂場合了,我怕大家看不慣我這一副臉臭臭的樣子,反而惹得媳婦不開心?這樣的人,是聖人嗎?所以,一日之內,有哀有樂是常事,順其自然而哀而樂,不必有樂也板著一副臉,這也很假,這樣的嘴臉也是做給人看而已。
若有人說,夫子,媳婦產子是高興之事,何不歌之?夫子可能會說,我歌不了,因剛才悲傷過,嗓子不聽使喚,情緒一下子也調整不過來,容易跑調。
或這事不發生在夫子身上,宰我只問:夫子,有一個人於是日哭,但又知道媳婦產子,他樂不樂?夫子說,必樂無疑,樂則樂,只是不要縱情,別太高興,比如不要縱情歌唱,要知樂極生悲,心情不可過度波動,容易高血壓。
有哀傷的人,則不縱情,不要讓情緒大起大落,這是養生之道。